新企业是否可以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

一般情况下,企业在运营正规且营业额比较高了之后才会去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而这时距离企业成立已经过去好几年甚至十几年、几十年的都有。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一般...

新企业是否可以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我们精选了一下网友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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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企业在运营正规且营业额比较高了之后才会去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而这时距离企业成立已经过去好几年甚至十几年、几十年的都有。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一般会审核企业前三年的材料。所以,成立三年以上再去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已经成为行业内共同认可的一个条件。

但随着国家支持企业发展的力度加强、互联网带来的产品的高传播度、人们对新产品接受度增加等多方面因素,现在不少企业成立一两年就已经形成较大规模。企业成立一两年的也是可以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因为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条例》中,并没有严格要求企业必须成立三年以上。其中对于企业成立年限的要求只有一个:企业注册成立满一年。

智为铭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曾为多家新成立的企业成功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在此,智为铭略以自身经验为各位分析,近两年新成立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特点与注意点:

一、特点:

1.近两年新成立但发展迅速的企业大多依托于互联网技术+新颖的营销模式。

2.由高端人才为核心,产品技术含量较高。

3.本科以上学历人员为主体。

4.劳动密集型企业占比少。

5.新企业创业人群相对年轻,知识产权意识较强。

二、注意点

很多项目申报辅导机构不愿意辅导新成立的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因为新成立的企业在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过程中必然会遇到以下几个难以回避的为题。

1.社保:新成立的公司为了节省费用,往往核心创业人员甚至初创团队的员工都不交社保,将钱省下来用于产品研发、生产、销售。

2.财务:近两年新成立的企业多以技术人才创办为主,这类企业技术方面比较领先,但财务管理方面就相对比较松散。互联网支付技术的发展,导致现在很多企业线上收款,直接进入账户,即使进入公司账户也很少开票。财务账目混乱不但会影响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甚至会因此带来不必要的高额税收和税务风险。

三、最大的障碍

以上讲了新企业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方面的优势和一些常见的问题。但新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的最大的问题在于绩效评价部分。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打分制。总分100分,71分及以上为合格。

新企业在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时,打分制中有一项非常不利:企业的成长性指标,共占20分。分值由营业额的增长和资产总额增长两部分组成,算法分别为净资产增长率=1/2(第二年末净资产÷第一年末净资产+第三年末净资产÷第二年末净资产)-1 ,销售收入增长率=1/2(第二年销售收入÷第一年销售收入+第三年销售收入÷第二年销售收入)-1,将得出的百分数与打分标准对比进行打分。对于新成立的企业,尤其是刚成立一年的企业,按照此标准得出的成长性为0,打分自然是0分。

因此,总分值剩下80分,71分及以上才算通过。因此其它地方只剩下9分的空间,通过率自然很难保证。

四、应对方法:

1.企业需完善知识产权体系,提高知识产权的数量和技术含量,争取在知识产权部分获得满分。

2.企业至少提供6个及以上高技术含量的科技成果转化,确保科技成果转化部分获得满分。

3.企业应完善人事,行政,财务,科研,销售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争取在管理制度方面获得高分。

4.尽可能多地提供检测报告,客户满意调查表,荣誉证书,以备进行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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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

我们精选了一下网友答案:

第三章  条件与程序
第十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二)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四)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六)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另行制定)的要求。
第十一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程序如下:
(一)企业自我评价及申请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对照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条件,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可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
(二)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 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合同)、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 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
5.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6.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以及技术性收入的情况表。
(三)合规性审查
认定机构应建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专家库;依据企业的申请材料,抽取专家库内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查,提出认定意见。
(四)认定、公示与备案
认定机构对企业进行认定。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示15个工作日,没有异议的,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认定结果,并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第十二条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企业应在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第十三条  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须提交近三年开展研究开发等技术创新活动的报告。
复审时应重点审查第十条(四)款,对符合条件的,按照第十一条(四)款进行公示与备案。
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企业再次提出认定申请的,按本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高新技术企业经营业务、生产技术活动等发生重大变化(如并购、重组、转业等)的,应在十五日内向认定管理机构报告;变化后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应自当年起终止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需要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按本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办理。
高新技术企业更名的,由认定机构确认并经公示、备案后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一、 电子信息技术
二、 生物与新医药技术
三、 航空航天技术
四、 新材料技术
五、 高技术服务业
六、 新能源及节能技术
七、 资源与环境技术
八、 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具体你可以搜一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有更详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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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条件与程序
 第十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二)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四)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六)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另行制定)的要求。
 第十一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程序如下:
 (一)企业自我评价及申请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对照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条件,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可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
 (二)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 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合同)、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 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
 5.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6.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以及技术性收入的情况表。
 (三)合规性审查
 认定机构应建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专家库;依据企业的申请材料,抽取专家库内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查,提出认定意见。
 (四)认定、公示与备案
 认定机构对企业进行认定。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示15个工作日,没有异议的,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认定结果,并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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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浑南区(沈阳高新区)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贷款贴息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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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

2020年市工信局“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贷款贴息”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我区分4月15日、4月25日两批次集中受理,补贴上限每年50万。2020年贷款贴息申报为网上申报(沈阳市工业服务平台网址www.sytouch.com)和纸质材料同时提交,具体要求详见通知。
咨询电话:区工信局(科技局)科技企业培育办 朱旭 郭连斌 23771135
受理地址:浑南区全运路109号 创新天地A座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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