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和解贷款是原告在诉讼结束前获得所需资金的一种方式。这些协议使原告有机会获得现金预付款,以期诉讼和解或庭审获胜。这种安排,通常被称为诉讼贷款,通常是无追索权性质的,这意味着原告如果未能结案或胜诉,则无需偿还贷款...
预和解贷款是原告在诉讼结束前获得所需资金的一种方式。这些协议使原告有机会获得现金预付款,以期诉讼和解或庭审获胜。这种安排,通常被称为诉讼贷款,通常是无追索权性质的,这意味着原告如果未能结案或胜诉,则无需偿还贷款人先前垫付的款项。如果诉讼当事人胜诉,则必须支付约定的经济赔偿金百分比,以及贷款人评估的任何费用根据合同,

预结算贷款是原告在诉讼结束前获得所需资金的一种方法。人身伤害事件是进行预结算贷款的主要诉讼类型。此类诉讼的过程通常冗长且昂贵诉讼通常会使原告在法庭待决的情况下陷入财务困境,尤其是在他们无法工作的情况下。在这种情况下,原告可能会决定联系一家诉讼融资公司,后者将从贷款申请人的律师那里获得有关索赔的详细信息提供支持这些索赔的可用证据及其估计的货币价值。在贷款人对诉讼的是非曲直进行详细审查后,将确定可接受的贷款金额,以及详细的合同条款和相关费用。预结算贷款的条款通常有很大的差异,取决于诉讼的性质、取得有利结果的前景以及贷款人对潜在裁决价值的评估这些合同的无追索权性质要求贷款人承担大量风险,这一事实反映在通常伴随这些贷款的大量交易费用中。一些结算前贷款是根据预先收费表发放的,但是,其他协议定期评估从预付款之日到贷款偿还之日的费用,以补偿导致旷日持久的诉讼的事项。某些贷款人只提供相对较小比例的预期奖励金额,而其他贷款人则愿意根据对诉讼当事人索赔能力的认识。对于现金短缺、难以维持生存的原告来说,和解前贷款被视为最后手段的情况并不少见,因为这些贷款的成本非常高。在某些司法管辖区,有额外的法律和道德考虑可能会促使对部分潜在借款人。一些律师不愿意或不愿意参与贷款人的案件评估过程,严重降低了客户获得预付款的机会。这种类型的预结算合同也必须仔细起草,以将转移的资金定义为不是贷款,而是作为现金预付款,以换取未来任何可能的金融奖励的一定比例。这样,根据这些合同可以避免被定性为通常被法律禁止的高利贷利息收费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