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技术上讲,任何人都可以写一份友好诉讼状;但是,让法院接受诉讼摘要是根据具体法院的程序规则而授予的。大多数法院要求摘要作者获得所有相关方的许可,法院本身也要求提交人提交一份摘要,或者是案情摘要的作者请求法院准许...
从技术上讲,任何人都可以写一份友好诉讼状;但是,让法院接受诉讼摘要是根据具体法院的程序规则而授予的。大多数法院要求摘要作者获得所有相关方的许可,法院本身也要求提交人提交一份摘要,或者是案情摘要的作者请求法院准许提交案情摘要。不管作者是如何获得提交友好诉讼状的许可的,最高法院不必审查摘要中提供的信息。

美国最高法院对"之友之友"的案情陈述有具体的规定一般来说,写一份情谊状的人被认为是法院的朋友,它的作用是向法院提供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会自行提出的信息。许多影响深远的案件判决都是案件的类型法庭之友可能试图向法院提供信息。

法庭之友摘要是由与案件正在审理中。如果任何一方已向案情摘要的作者请求协助,法庭将不允许对案件进行友好辩护通常情况下,撰写这些摘要的当事人都是大型的非政府组织,他们试图通过一项具体的决定来改变法院的法律或社会变革。大多数的摘要都是由律师或拥有大量法律人员的团体撰写的,但撰写诉讼摘要并不一定非得是律师,报纸和其他媒体也可以撰写类似于"友好之友"简报的社论文章,向公众公布,希望法庭上的具体法学家也能对其进行审查在判决可能影响整个行业的情况下,该行业的公司可向法院申请许可,以提交此类od简报。个别联邦政府、政府机构,州政府或其他类似的利害关系方也可以被授予在某些法院作为规则或程序的一部分提出申请的权利。每个法院都可以规定自己提交诉讼状的资格要求。例如,美国最高法院,要求提交此类诉讼摘要的任何一方在诉讼摘要的封面上提供有关当事人提交的具体信息,以小册子的形式提交摘要,并提供40份摘要副本。法院对当事人提交的友好诉讼状表示感谢向法院提供可靠的信息,以协助法院进行分析。法院不赞成任何一方提交对法院毫无帮助的案情摘要。任何一方试图提交此类案情摘要的目的都应该是为了协助法院,而不是案件的某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