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合同,有时称为附随合同或"接受或放弃"合同,通常是由大小不等或力量不等的当事人订立的合同,尤其是对那些提供这些协议的人来说,有很多缺点。例如,虽然我们被告知要阅读我们所签订的任何协议的全部内容,但我们很少阅读涉及计算机软件等内容的协议,也被称为收缩包装合同,因为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在购买并支付产品款之前无法访问和阅读完整的合同。像这样的合同是有问题的可执行性事实上,在很多情况下,消费者不愿意阅读标准格式合同,尤其是在像机场汽车租赁柜台这样拥挤的零售环境中,一方坚持一套不变的条款和条件可以被视为欺凌,在某些情况下,标准格式合同或其一部分可以撤销。其中一个著名的案例涉及一个消费者,他按照标准格式合同中规定的时间付款计划购买了一套家具,规定家具套房是一个单一的项目。当消费者违约,只有很小的余额未付,家具店试图收回整个家具套件。消费者起诉,法院裁定,当低于最小的一个项目的成本未付时,收回整个套房,这是不合理的,只允许商店收回一张餐桌。当然,有些情况下,标准格式合同的变更会给卖方带来困难,例如,对于专业体育赛事的发起人来说,与任何反对者重新谈判合同条款是不切实际的,因此他们只需退还门票的购买价格(如果赛事还没有开始)住宅租赁是相似的-例如,一个公寓综合楼的房东,为每个房客协商不同的条款和条件是不明智的然而,大多数消费者合同都是标准格式合同,在允许谈判的合同中,只有卖方在某些领域才允许。例如,房地产上市和销售的标准合同格式包含许多标准条款或样板,但也包含一些邀请或要求的条款在美国最常见的消费合同,包括手机服务和信用卡协议,以及计算机软件和保险合同,都是绝对不可转让的标准格式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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