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故意漠不关心(Deliberate Indifference)?

故意漠不关心是法律上的一项规定,允许某人起诉故意无视其健康或安全的公职人员。这种行为必须不仅仅是疏忽,在明知存在风险的情况下却忽视了潜在的后果,在法庭上证明故意漠不关心是很困难的,因为原告必须能够证明公职人员...
故意漠不关心是法律上的一项规定,允许某人起诉故意无视其健康或安全的公职人员。这种行为必须不仅仅是疏忽,在明知存在风险的情况下却忽视了潜在的后果,在法庭上证明故意漠不关心是很困难的,因为原告必须能够证明公职人员知道他或她的行为会造成伤害法官可能必须决定某人是否故意漠不关心,如果有人在执行公务时受伤,公职人员及其雇员被授予民事诉讼豁免权。豁免权也适用于联邦和州政府,这是国际法中的一项规定,只要公职人员在工作中不故意侵犯公民权利,这种豁免权就适用于他们。对于某些行为,不同地区存在一些豁免的例外情况监狱囚犯有时会故意提起漠不关心的诉讼,如果他们觉得他们没有得到及时的医疗照顾。诉讼以故意监狱囚犯对此漠不关心,声称他们因受伤或生病而得不到迅速的治疗囚犯们还声称,狱警的惩罚使他们面临严重损害其健康或安全的危险,法官和陪审团必须权衡证据,以确定被告的行为是否不顾后果,故意使囚犯处于危险之中当警察残害或杀害公民时,也有针对市县的案件。在其中一些案件中,可能会被指控训练不充分导致警察肆无忌惮并造成伤害。法院裁定,县和市的官员对警察的行为不承担责任,除非他们知道培训计划是不充分的,并没有纠正这个问题,例如,如果政府官员被告知存在一种可能导致伤害的模式,而他们却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来消除风险,那么他们可能会犯下故意漠不关心的罪类似的案件以故意漠视为由对学区提起诉讼,声称学校官员未能向学生提供足够的服务,家长们声称,法院命令学区为一名有学习障碍的儿童提供某些服务,但未能做到这一点。法院判决学区胜诉,因为无法证明学校官员知道会造成伤害从本质上说,要证明故意漠不关心,就必须证明公职人员知道存在风险,忽视风险,并且做出了超越过失的行为,法律是复杂的,依赖于对故意的主观解释判决这些案件的法官或陪审团试图评估被告在行为发生时的精神状态。
  • 发表于 2020-08-14 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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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类: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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