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主要物业(Dominant Tenement)?

主要物业单位是指受益于毗邻物业的地役权的不动产地块。例如,当物业的居民使用穿过邻近物业的车道进入公共道路时,他们的物业即为主要物业单位,因为他们是地役权的受益人,而地役权的目的是确保他们的地块是可访问的。人们...
主要物业单位是指受益于毗邻物业的地役权的不动产地块。例如,当物业的居民使用穿过邻近物业的车道进入公共道路时,他们的物业即为主要物业单位,因为他们是地役权的受益人,而地役权的目的是确保他们的地块是可访问的。人们也可以使用"主要地块"和"主导地产"等术语来指代主要物业单位。不动产当人们购买带有地役权的不动产时,房地产经纪人应予以披露。在《土地法》中,地役权是永久附属于不动产的一部分,其性质各不相同地役权被称为供役地役权、不动产或地块。占主导地位的物业单位可能会利用诸如公用设施地役权、公共通道地役权等东西。没有地役权,主要物业的功能可能会发生根本性的改变,最明显的可能是在物业无法进入公共道路的情况下,虽然占主导地位的物业单位享有使用地役权的权利,但它并不享有使用其余物业的权利例如,在拥有道路地役权的物业的例子中,人们不能在该物业上开车离开公路,因为地役权只适用于已建成的道路有关地役权维护的某些规则也适用,同时还有与社区中的人保持友好关系的常识性良好行为;虽然使用地役权是由权利保证的,但邻居们之间的不和会导致混乱局面当人们购买带有地役权的不动产时,房地产经纪人应披露这一点。如果地役权附属于财产,使其成为服务性地役权,房地产经纪人可以提供有关地役权性质和成立时间的信息。如果支配性物业拥有在另一处财产上使用地役权的权利,也应提供有关这方面的信息。有时有关地役权的信息被掩埋或很难找到,因此建议仔细阅读所有权搜索和其他财产调查的结果地役权可在财产成立时设立,例如,当一个地块被分割成两个较小的地块,其中一个地块被指定为主要的物业单位,因为否则它将无法连接到公共设施。地役权也可以随着土地用途的变化和演变而产生。有时地役权是由习俗产生的;如果人们习惯于以特定的方式使用某个物业,那么土地所有人不反对,这可以作为理由,建立一个合法的地役权。
  • 发表于 2020-08-14 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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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类: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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