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清军入关时,曾强迫公众「剃发留辫」,变成很多血案,甚至有「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之说。
有没有辫子,始终是有清一朝,权衡汉人是否归降、是否接管清廷统治的主要标记。
按照一般想象,这种辱没性的标记物,在清廷衰亡后,平易近国当局已颁布发表了「剪辫令」之时,自会被公众敏捷丢弃,当作为汗青。
但事实并不是这样。
很多公众不肯剪辫子
1912年6月,梅兰芳剪失落了本身的辫子。
此时距离中华平易近国姑且大总统孙中山发布「剪发令」,已曩昔了3个月。梅的步履显然称不上积极,但相对身边的其他人,却已可算走在时代的前沿。
好比,为梅办理服装和处置杂物的「跟包」,无论梅怎么劝,就是死活不肯意剪失落辫子。梅只好趁他们睡觉的时辰强步履手:
「我的跟包大李和聋子,我劝他们剪辫子,怎么说也讲不通。有一天我只好趁他们睡熟了,偷偷地拿了剪子先把聋子的辫子剪失落。等他醒过来,感受到脑后光光的,很是懊丧,把个大李吓得也有了戒心。他每晚老是脸冲着外睡.好让我没法下手。成果,我趁他酣睡的时辰,照样替他剪了。……第二天他含着眼泪,手里捧着剪下来的半根辫子,走到上房标的目的我祖母抱怨……过了很久,他谈起来还认为这对他的身体是一个重大的损掉。在昔时是真有这很多想不开的人的。」①
· 清中期的发式,仍较接近清初的「金钱鼠从头至尾」
清帝退位了,老苍生却不愿剪辫子。这样的环境,具有遍及性。
在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良多人去失落了辫子,但未必皆是出于自愿。革命军昔时倡议的强制剪辫活动,曾引起颇多平易近怨。
在南京,1912年2月,英国驻华公使朱尔典注重到:
「(浙军)带着铰剪作为兵器在南京各街道上游行,剪失落所有那些仍然蓄发的中国人的辫子。……南京人平易近对浙军的暴行感应很是仇恨。」②
同期,在当作都、长沙、昆明等地,也因戎行强制剪辫而激发了公众发急,甚至发生了血案。
再次一级的城市及村落,没有革命军的强迫,剪辫者更少。
好比,云南军当局于11月5日限令公众5天之内剪失落辫子,但在腾越县城,英国驻本地代领事史姑娘不雅察到:
「公家舆论对革命是冷淡的。人们没有任何热情……在街上很少见到剪了辫子的人。」③
革命军势力甚大的浙江,也是同样景象——在上虞县,「自规复后,剪辫者寥寥」,虽经新当局几回再三劝喻,但「该处人平易近终不雅望不剪」;在嘉兴县,竟有「顽平易近千人之众,以否决剪辫为号召」,把积极鞭策剪辫令的官绅之家捣毁。④
事实上,平易近国当作立后,半斤八两数目的中国人,仍留了很长一段时候的辫子。
1914年,赴美留学的胡适,收到来自家乡安徽绩溪的手札,信中说:
「吾乡一带,自平易近国当作立今后,剪去辫发者已有十之九,其僻处山陬(如上金山、张家山、寺后十八村,并歙之内东乡遍地),剪发者只有对折。」⑤
在上海,《申报》1914年4月20日刊文嘲讽当地风尚:
「上海地面却有三样工具出产的顶多。是别处少有的。……那就是车子(黄包车)、辫子、婊子。」
在海说神聊京,鉴于留辫者甚多,尤其是「上流社会未剪者尚居大都」,1914年7月,内务部不得不再次发布「剪发六条」,划定:凡公事员不剪辫者,遏制其职务;公立机关招聘之人员不剪辫者,解除招聘关系;车马脚夫不剪辫者,禁止营业。但直到1928年,海说神聊京仍另有4689条辫子未剪。
在山西,直到1918年,阎锡山仍在鼎力奉行「剪发」政策,派出政治实察员至各县,逐级追查剪辫环境,县促区,区促存,村促户,县区官员到村蹲点,差人下村放哨……至1919年,山西的辫子才算大致剪完。⑥
1923年,上海广益书局出书《中华全国风尚志》,对各地公众留辫环境,也颇多介绍。如河海说神聊保心猿意马,留辫未剪者,「十居五六」;天津开埠虽早,但「蓄辫之恶俗,反较他埠为独甚。无论上中下三等人,剪发者殆居起码数。」⑦
· 清末的这种发式,放在清初是要问斩的
对汗青的遗忘与美化
1912年前后,某些领会清朝汗青的公众不肯意剪辫子,或许另有担忧清廷复辟的考量。但到了1914年、1918年、1923年,海说神聊京、上海、天津这样的城市,还处处都是辫子,就已非「担忧清廷复辟」所能诠释了。
同样,这种刚强也很难被完全归因为「糊口习惯」。
众所周知,「三朝两日梳头,四时衣衫油腻」,乃是留辫之人日常糊口中极大的疾苦。1912年,梁实秋的父亲给全家人剪辫子,梁很是高兴,启事恰是「我们对于这污脏麻烦的辫子原本就十分厌恶,巴不得把它齐根剪去」。但梁的「二舅爹爹还不由得泫然流涕」,这眼泪显然非是为「糊口习惯」所流。
「薙发令」这段汗青已被彻底遗忘,是公众不甘愿答应剪辫子最主要的时代布景。
对清初的华夏公众而言,脑后的辫子意味着被征服的辱没。但当硝烟散尽,政权鼎革已当作心猿意马局,这段辱没史,遂被政府用严密的文网层层掩蔽了起来。
自顺治朝始,至乾隆朝终,共兴文字狱170余次,尤以乾隆朝为最,多达130余次。这些文字狱的焦点目标之一,就是覆灭清初汗青。
「薙发令」又是此中的重点规避对象。
据台湾学者王汎森的研究,清人对「发」字的利用非分特别小心,尤其是一些当作语如「一发千钧」,更是极为敏感,「因为它令人发生一种联想——以千钧之重来形容一发,似乎是对『薙发』政策的不满」。
清廷花了八十余年修纂《明史》,但这部巨著「从头到从头至尾不曾用过『一发千钧』或『千钧一发』」;《清实录》里同样找不出「千钧一发」这个词。⑧
「千钧一发」这个词都找不到,当然更不克不及指望留下「薙发令」这段汗青。
事实上,颠末近300年的遗忘,到晚清,这段汗青已仅限于在常识分子和革命党傍边传播。
清廷也有意淡化这段汗青,默许臣平易近的辫子越留越粗。清初的「薙发令」,本只许可脑后留一小绺头发,名曰「金钱鼠从头至尾」;至清末,则已许可保留较多头发。一般蒙昧识的通俗汉人,则「已将剃发留辫当当作本身平易近族固有的习俗加以遵行和维护」。⑨
据溥仪的洋教员庄士敦讲,有些满人也已经忘了本身的祖先曾强迫汉人剃发留辫这段汗青,反而认为剃发留辫本就是汉人的习俗,故辛亥时,有满人用割辫子的体例,来对「革命」暗示抗议。⑩
章太炎在晚清阅读通行本《日知录》,曾惊奇发现此中无任何华夷种族之说,直到「原手本」呈现,才大白通行本不单颠末官方删改,平易近间私家之删改比官方还彻底,倘「原手本」佚掉,则删改内容连带删改之举,皆将被彻底遗忘。
钱穆生于清末,甚至一度不知道清朝皇帝乃是满人——「伯圭师随又告余,汝知今天我们的皇帝不是中国人吗?余骤闻,大惊奇,云不知。归,询之先父。先父云,师言是也。今天我们的皇帝是满洲人,我们则是汉人。」——钱穆是幸运的,他的教员钱伯圭是一位革命党人。?
不外,若只是「遗忘」,还不足以诠释那些对「剪辫令」的暴烈抵挡。
1912年7月,在清帝退位半年之后,山东都督周自齐派了宣传员前去昌邑县疏导公众剪辫。在县衙门口进行的宣讲会上,宣传员公开剪失落了本地两位乡绅的辫子。次日,被剪了辫子的乡绅堆积公众,公开打杀了二十七名「无辫之人」。?
这种暴力背后,显然有着某种对「辫子」的强烈认同在此中。
事实上,也并不是所有人都遗忘了辫子的由来。文字狱再严格,也不成能杜绝平易近间所有禁书。嘉庆之后,文网渐宽,良多康雍乾时代足以导致杀头族诛的禁书,获得了重刻的机遇。
曾国藩在两江总督任上,曾重刊过王夫之的著作。李慈铭这样的学者,也有机遇通读《扬州十日志》。
及至晚清,革命党从头挖掘清军入关暴行,将之广为传布,以激发「种族意识」,使得辫子所承载的辱没史,更轻易进入念书看报的常识分子耳目。
但良多领会辫子旧事的常识分子,好比王国维、梁鼎芬、辜鸿铭,仍选择在共和时代继续留辫。
这种「清醒的刚强」,显然也有着某种对「辫子」的强烈认同在此中。
一种可能的诠释是,这种认同,实是一种认知的异化。康雍乾三代,文网密布百余年,常识分子于小心翼翼中学会了若何自我审查:
《读史方舆纪要》是一本汗青地舆东西书,但对明清之际的地舆转变,一个字都没有写,这是学者的自我审查;
内廷剧目专演「神怪鬼魂牛鬼蛇神」,这是演艺界的自我审查;乾隆做皇子时,其史论写作集中于汉唐宋,而从不涉明清,这是皇室的自我审查;
《明史》案发,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一书的刻板告急将「明史」二字挖去,这是出书界的自我审查;
孔尚任《桃花扇》里用流寇取代清军,李渔《巧团聚》里把打劫配偶女的清兵改当作李自当作军,这是文学界的自我审查。如斯各种,纷歧而足。
自我审查久了,点窜「心里的道德律」,来和外部宿世界告竣「息争」,就当作了很多常识分子的解脱之道。
乾隆时代,曾静曾以「理气之分」来报复清廷,说什么汉人生于中土,禀气较纯,故生而为人;蛮夷(女真)生于边陲,禀气不纯,故生而为禽兽。
到了晚清,这套「理气之分」的理论,却反当作了常识分子维护清廷的东西,郭嵩焘出使英伦,考查其「君平易近兼本家儿国政」的平易近本家儿政体,表达了赞赏之意,却遭同亲王闿运 的激烈批判。王依据「理气之分」理论,断言洋人连「人」都算不上,只能算「物」,其文明不外是「通人气则诈伪兴」。
与抽象的「华夷之辨」比拟,血淋淋的「薙发令」,点缀起来要坚苦得多。不外,也并非没有法子。
把辫子推为「国学」的辜鸿铭,曾如斯诠释本身为什么明知辫子承载着一段暗中的汗青,却仍选择了认同和保留:「孔子曰:微管仲,吾其披发左衽矣!我今亦曰:微曾文正,我其剪发短衣矣!」?
承平天堂对「辫子」的恨,当作就了辜鸿铭对「辫子」的爱;承平天堂「丑恶的长毛」,让辜鸿铭不吝美化脑后的「辫子」。后一段黑汗青,洗白了前一段黑汗青。
不外,以黑洗黑毕竟不是正道。事实也正在证实,以汗青进犯实际,并不克不及鼓舞所有公众丢弃辫子。加倍博大广漠的视野,才能让人们幡然醒悟,自发剪辫。
1911年4月,大清「海圻」号军舰受命前去英国,加入英王乔治五宿世的加冕庆典,管带程璧光召集舰上三百余名官兵训话,集体剪去了辫子,来由恰是:
「长发污衣藏垢,既不卫生,又有碍动作,尤以误害水兵形象为甚。」
· 平易近国成立后,剪辫子没有酿成公众遍及的自觉行为,只能依靠当局强制
参考文献:
①梅兰芳,《梅兰芳自述》,安徽文艺出书社,2013.,P89-90。
②朱尔典爵士致格雷爵士函,1912年2月9日。收录于《英国蓝皮书有关辛亥革命资料选译》(下),中华书局,1984,P443-445。
③代领事史姑娘致格雷爵士函,1911年11月20日。收录于《英国蓝皮书有关辛亥革命资料选译》(下),中华书局,1984,P231。
④沈航,《辛亥革命后的剪辫与留辫问题研究——以浙江省为例》,《浙江学刊》2013年第3期。
⑤《胡绍之等致胡适的信》,《辛亥革命史丛刊》(第一辑),中华书局,1980年,第222页。
⑥阎锡山,《呈大总统筹补山西人平易近生计,先办六政,特设查核处暨打点景象文》,1918年5月25日。
⑦胡朴安,《中华全国风尚志》,景象形象出书社,2013,P412;P407。
⑧王汎森,《权力的毛细管感化》,海说神聊京大学出书社,2015,P385。《清实录》中仅失慎呈现过一次「一发千钧」。
⑨沈航,《辛亥革命后的剪辫与留辫问题研究——以浙江省为例》,《浙江学刊》2013年第3期。
⑩金满楼,《门槛上的平易近国》,新星出书社,2013,P250。庄士敦的回忆有必然的可托度,王汎森也同样认为:那时,「不只汉人不清晰明代汗青的本相,满人对本身的汗青也不清晰」。
钱穆,《师友杂忆》,东大图书,1983,P34。
王霞亭,《忆昌邑县「五·一八」惨案》,收录于《文史资料选辑 第1辑》。
《张文襄幕府纪闻·不排满》,收录于《辜鸿铭文集》,海口出书社,1996,P413。
文 | 谌旭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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