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章莹颖案」最终判决,凶手被判终身监禁?

图片:Ichigo121212 / CC0 王瑞恩,老王气力大无限,双手举起纸灯笼

终身禁锢,不得假释,事发两年后,位于伊利诺伊州的联邦地域法院做出判决。

按照联邦诉讼程序,在死刑案件中,只有 12 名陪审员告竣一致,方可作出死刑判决。陪审员没有义务标的目的外界诠释本身作出决议的原因,评断过程不会留下灌音或逐字记实,对于曩昔两天,这 12 人在封闭的门后说了什么,我们无法知晓。我们独一知道的,是在颠末八个多小时的评断后,他们中至少有一人分歧意作出死刑判决。

在历时跨越一周的量刑听证中,控方列举了三项支撑死刑判决的加重身分,包罗谋杀发生在绑架犯罪恶程中、杀人手段极端残忍、犯罪颠末长时候预谋。克里斯滕森的辩护律师列举了约五十项从轻判决的来由(mitigating factors)。按照联邦最高法院的判例,在作出死刑判决时,法院可以「考虑一切可能的弛刑身分」,而不限于有限的法心猿意马身分 Lockett v. Ohio, 438 U.S. 586 (1978). 也就是说,裁判者可以依据任何本身认为合适的依据作出非死刑判决。

尽管在量刑听证中,控方当作功地解除了克里斯滕森的心理大夫这一证人,但辩方依然经由过程其它熟悉克里斯滕森人士的证词,引出了精力状况相关的从轻判决身分。难以确知事实哪几条身分对陪审团阐扬了为关头的影响,固然陪审团会在法官的指引下审阅一系列从重和从轻判决身分,并有可能留下笔记,但不需要具体阐述最终若何得出结论。正如开首所说,陪审团的房间是我们无法看破其运行机制的「黑盒」。

死刑,在联邦法令中已逐渐被束之高阁。美国曾经在 1972 年 Furman v.Georgia, 408 U.S. 238 (1972) 的判决后,短暂地全盘拔除过联邦死刑,随后于 1988 年恢复。此后,在 1988 - 2018 这 30 年间,联邦法院仅仅作出过 78 例死刑判决,上一次有联邦死刑犯获得正式执行,仍是在 2003 年。大部门联邦死刑犯,会最终老死在上诉和期待的过程中。

据最新报道,本案本家儿审法官 James Shadid 在宣判时怒斥了克里斯滕森,对其拒绝讲话表达悔意的行为很是不满。Shadid 法官质问克里斯滕森,为什么连一句简单的「对不起」都说不出口,克里斯滕森面无脸色,没有直视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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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联邦死刑案件中,法官需遵循陪审团关于是否作出死刑判决的决议,只能为陪审团供给需要的法令指示而不克不及越俎代办。本案已经根基没有改判死刑的可能,按照 2008 年 Greenlaw v. United States, 554 U.S. 237 (2008),在被告人一方倡议的上诉中,上诉法院不得增添刑期。而对于控方,除非有依据表白法官在审理过程中呈现法令错误或其他不妥行为,不然无法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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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遗憾,我不知道若何才能抚慰章莹颖的家人,我也其实没有来由求全负责本案的联邦查察官。检方在无法知晓尸身的位置晦气环境下,冒着无法科罪的风险提出了具有挑战的绑架谋杀指控,操纵诉讼程序,将克里斯滕森推到了死刑判决的边缘。查察官 Elisabeth Pollock 在了案陈词中标的目的陪审团说得很大白了:「无论若何,克里斯滕森都将会被装在棺材里分开牢狱,独一的问题是,什么时辰。」

但最终决议克里斯滕森命运的,是随机抽取的 12 人,他们来自于茫茫人海,随后也将回身回到茫茫人海中。我们的愤慨、不甘和不解,也只能化为抛标的目的茫茫大海的漂流瓶,可能永远无法获得回应。

  • 发表于 2019-07-21 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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