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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著作权申请流程:
1)软件著作权申请流程第一步,我们强烈建议您使用本网站的页头图片中的查询功能对软件名称进行简单查询,虽然中心对于软件重复名称允许登记,但审查员会根据实际实际情况有自由裁量权;
2)准备软件著作权申请所需电子版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源程序、使用说明书或者设计开发文档、申请信息采集表等);
3)提供电子版软件著作权申请材料给在线客服,由客服为您整理最终快递盖章材料;
4)客服整理完成后,将需要盖章的软件著作权申请材料发给您,您盖章签字后快递至我公司;
5)我公司在收到您的快递后,为您预约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初步审查日期;(现阶段预约需要5-7个工作日左右);
6)我公司将整理打印,装订电子版材料及您快递的盖章材料,按中心要求的日期送交初步审查;
7)初步审查合格则发放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申请登记受理通知书原件,如需补正需要另行补正;
8)原则上初审合格受理后审查30个工作日进行复审;
9)复审合格后的3-5个工作日会安排公告并发放登记证书;
10)您可以从官网查询到相关公告信息后确认付款;
11)财务给您快递证书原件和全额发票。
软件著作权申请材料:
1)您填写软件基本信息采集表(包括软件全称、简称、著作权人等信息,我们依据该表中的内容为您在中心官网填写正式申请表);
2)提供部分源程序(WORD版本),如软件总行数超过4000行,我们建议您提供4000行用于整理,(一般来说在WORD中采用5号字体,13磅段落间距,100页左右即可),如软件实际代码量不足上述要求,需提供全部代码;
3)根据软件的不同类型,需要您提供WORD版软件使用操作手册 或者 软件设计说明书(建议在10页以上,不允许超过60页) ;
4)著作权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
5)委托代理协议书;
6)其他可能涉及的材料,如LINUX-GPL申明、法人情况说明、ICP备案证明、前期开发说明、名称说明、授权书等(视软件情况可能需要提供)。软件著作权申请费用:★ 2017年4月1日起,财政部下调软件著作权收费标准,详细报价可向右侧QQ客服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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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流程大致有5步:第一步是填表,需要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的网站填写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申请表,申请表填写完成后会生成受理号,您需要将申请表打印出来,并盖章或者签字。第二步是提交书面材料,需要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交申请文件,申请文件包括:盖章的申请表、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资料、计算机软件源代码的前30页和后30页如果不足60页的,应当全部提交以及权属证明材料。第三步是受理,著作权登记文件初步审查通过后,版权保护中心会受理,根据目前的政策,国家是免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费用的。第四部是审查,版权保护中心会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的规定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予以登记;不符合规定的,发放补正通知。第五步是领取证书,审查通过后大概需要30到60日的时间,您就可以领取著作权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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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著作权登记所需材料 (一)按要求填写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二)软件著作权登记的鉴别材料; 软件著作权登记的鉴别材料包括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 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应当由源程序和任何一种文档前、后各连续30页组成。拟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整个程序和文档不到60页的,应当提交整个源程序和文档。除特定情况外,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 (三)相关的证明文件。 1.作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 2.拟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的软件,有著作权归属书面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的,应当提交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 3.经原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在原有软件上开发的软件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应当提交原著作权人的许可证明; 4.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是权利继承人、受让人或者承受人的,申请人应当提交权利继承、受让或者承受的证明。 (四)软件著作权登记鉴别材料的例外交存 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之一对鉴别材料作例外交存: 1.拟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软件源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其中的机密部分用黑色宽斜线覆盖,但覆盖部分不得超过交存源程序的50%; 2.拟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源程序连续的前1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50页; 3.拟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目标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20页。 4. 拟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软件文档作例外交存的,参照前款规定处理。 (五)封存 软件著作权登记时,申请人可以申请将源程序、文档或者样品进行封存。除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或者司法机关外,任何人不得启封。 软件著作权登记所需时间: 正常程序从软件著作权登记机关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费用是900元\件,包括官费,加急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需要6-10个工作日!费用不同。51280101-8070王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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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软件著作权申请登记的程序大致如下:当然,首先您需要注意的是,申请登记的软件应当是《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发布以后(1991年5月24日)发表的。 2、软件著作权人申请登记时,应先到省版权局购买规定填写的各种登记表,并按要求填写表格。 3、按要求提供符合规定的原件鉴别材料。 4、按规定交纳登记费。 5、初审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收到申请人的全部表格材料之日起计算。 6、初审是著作权方面的审查,而不是软件登记的实质审核。 需按要求填写《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变更或补充登记申请表》。 软件著作权申请各栏填写和提交其他申请文件的要求: (一)申请者栏: 1、个人申请者:除填写各项内容外,应提交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如护照等)的复印件。 2、法人申请者:名称栏应填写单位全称。身份证件号栏应填写企业法人登记号或事业法人代码证书号,同时加注联系人的姓名、电话。应提交企业法人登记证书或事业法人代码证书的复印件。 3、法人分支机构和法人内部组成部分应由法人开具证明。 (二)代理者栏: 1、个人代理者:除填写各项内容外,应提交与软件申请者签定委托代理授权书。 2、法人或其他组织代理者申请者:名称栏应填写单位全称。身份证件号栏应填写企业法人登记号或事业法人代码证书号,在电话栏中加注联系人的姓名、电话。应提交与软件申请者签定的委托代理授权书。 (三)软件名称栏:填写变更或补充前申请原著作权登记时的软件全称。 (四)登记号栏:填写变更或补充前由软件著作权登记机构颁发的登记证书号。提交登记证书或复印件。 (五)变更补充事项: 填写需要变更或补充的事项,并提交相应材料。变更或补充的事项一般只限于软件名称。涉及著作权归属事项的变化需办理其他申请。 (六)申请人保证声明栏: 申请人应认真核对申请表格各项内容、应提交的证明文件和鉴别材料是否真实,符合申请要求;明确因提交不真实的申请文件所带来的法律后果。核实无误后,个人申请者签名或者加盖名章;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者, 由单位加盖公章。签章应为原件,不得为复印件。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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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国版权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2017年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工作要点》,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奋发有为,版权工作在完善版权法律制度体系、大力开展打击侵权盗版、持续推进软件正版化、不断强化版权社会服务体系、不断加大版权宣传培训力度、持续推进版权对外交流合作等方面取得了长足进展,这些成效体现在一串串实实在在的数字上,这也是行业认真贯彻落实《著作权法》,不断促进著作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的结果。
《版权工作“十三五”规划》:
部署26项重点任务
1月25日,国家版权局正式印发《版权工作“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设定总体目标是,加快版权强国建设,为建成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版权强国奠定坚实基础。到2020年,版权法律制度体系更加完备,版权工作法治水平进一步提高;版权执法监管力度不断加大,版权保护环境明显改善;版权社会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版权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版权创作、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全社会版权意识大幅提升;版权国际交流合作不断拓展,我国在国际版权体系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进一步提高。《规划》还明确了“十三五”版权工作的重点任务,对全国版权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26项重点任务。
26项重点任务包括:继续推进《著作权法》修改、加大版权执法监管力度、持续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优化版权社会管理工作、加强版权宣传培训工作、推动建立合作共赢的新型版权国际关系等,涵盖版权创作、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等各个方面。明确了全国作品登记数量、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数量、全国版权示范创建数量等具体工作指标,即作品登记年均增长15%,到2020年全国登记数量达到278万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数量年均增长10%,到2020年全国登记数量达到60万件。
著作权法执法检查:
5个省(市)成重点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全面提升著作权工作法治化水平,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5个执法检查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吉炳轩、张宝文、陈竺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柳斌杰带队,于6月5日至21日分别赴北京、广东、福建、上海、青海等5省(市)开展执法检查,同时委托天津、河北、内蒙古、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重庆、贵州、四川等10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著作权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5个执法检查组共听取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7次汇报,深入到40个新闻出版单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中心、国家版权贸易基地、文化艺术公司、互联网科技公司、教育科研机构以及知识产权法院等进行实地检查,召开10次座谈会,充分听取版权相关企业和组织、行政和司法机关以及专家学者的意见与建议。执法检查报告最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督查:
30家中央单位10个省(区、市)
2月28日,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六次全体会议在京召开,会上审议了2017年工作计划。会议提出四点要求,要进一步加强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要进一步强化督促检查;要进一步推进软件正版化与信息化的深度融合;要进一步做好宣传和培训。
今年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在推进长效机制建设方面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即推动各省(区、市)建立健全计算机软硬件采购制度和软件正版化考核评议制度,明确国有企事业单位软件正版化时限要求。此外,在组织重点督查工作方面也取得了成果,即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成立联合督查组,共对30家中央单位、10个省(区、市)的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了重点督查。其中委托中国版权协会对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湖北、宁夏6个省(区)的286家省级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进行了督查,共检查电脑2.26万台。
8月18日,由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办的国产软件应用试点工作总结会暨2017年国产软件应用试点工作启动会,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县举行。会议充分肯定了去年首次在贵州省黔西县、山西省平顺县和宁夏盐池县开展国产软件应用试点工作所取得的突出工作成果,对今年试点工作进行部署:在巩固去年成果的基础上,决定在辽宁、黑龙江、湖北及宁夏4省(区)继续开展推进国产软件应用试点工作。
“剑网2017”:
关闭侵权盗版网站1655个 督办23起重点案件
今年7月25日,国家版权局联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启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7”专项行动,工作目标是突出整治影视和新闻两类作品的侵权盗版行为,集中整治电子商务平台、APP平台版权秩序,巩固近年来开展的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网络云存储空间、网络广告联盟版权治理取得的工作成果,保障有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网络版权正常秩序,营造网络版权良好生态。截至目前,专项行动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
关闭侵权盗版网站1655个;删除侵权盗版链接27.48万条;收缴侵权盗版制品151万件;立案调查网络侵权案件314件;会同公安部门查办刑事案件37件,涉案金额6900万元;对外公布16起典型案件,涉及影视、新闻、音乐、网络游戏等多个领域。其中4起版权执法部门已作出行政处罚,4起法院一审已作出判决。
国家版权局联合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23起重点案件,查办案件数量与质量得到不断提升。
网络重点版权监管:
公布11批重点作品保护预警名单
加强网络重点版权监管是国家版权局重点工作任务之一。今年国家版权局继续对20家大型视频网站、20家大型音乐网站、8家网盘、20家大型文学网站开展了重点版权监管。责令16家网站下架侵权作品1128部。先后公布11批共计182部重点作品保护预警名单,下线盗版链接24845条。
12月16日,国家版权局下发《关于开展北京2022年冬奥会会徽和冬残奥会会徽版权专项保护工作的通知》。决定从2017年12月16日开始,在全国开展北京2022年冬奥会会徽和冬残奥会会徽版权专项保护工作。通知强调,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北京冬奥组委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使用会徽。国家版权局要求各级版权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对涉会徽版权的日常监管工作,加大执法资源投入,充分利用版权监测平台等技术手段,全方位开展涉会徽版权巡查工作,及时发现侵权线索,第一时间固定证据,组织精干力量依法从快、从严查处。
作品登记数量:
前三季度同比增长15.04%
国家版权局高度重视作品登记工作,自2011年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作品登记程序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以来,全国作品登记数量保持着快速增长的态势。2017年6月国家版权局下发了《关于规范电子版作品登记证书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作品登记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据统计,2017年前三季度,全国作品登记量达125.98万件,同比增长15.04%;软件著作权登记数量达到55.7万件,同比增长了96.63%。可以预计,“十三五”时期,全国作品登记量仍将保持快速增长的势头。
全国版权示范城市:
增至10个
截至2017年,国家版权局已授予山东省即墨市、广东省东莞市等10个城市“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称号,批准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2个,授予109个“全国版权示范单位”称号、29个“全国版权示范园区(基地)”称号。全国共有18个省(市)开展了版权示范创建工作,其中,北京、上海、广东、山东、江苏、河南等省(市)将此项工作纳入地方版权重点工作加以推动。版权示范创建工作有效地带动了各地版权产业发展,发挥了版权示范城市、单位和园区(基地)在自主创新、提升城市和单位创新能力、集聚版权要素和版权资源、促进区域经济转型升级上的引导作用,构建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形成了以点带面的建设格局。
2017年7月和11月,国家版权局还在苏州、北京举办了两期全国作品登记工作培训班,对全国省级作品登记机关和登记机构相关人员进行了专题业务培训。各地反响良好,效果显著。
版权产业增加值:
突破5万亿元占GDP7.3%
4月24日,国家版权局在京召开2017年版权宣传周新闻发布会。会上,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发布《2015年中国版权产业的经济贡献报告》。《报告》称,2015年中国版权产业的行业增加值已经突破5万亿元,达50054.14亿元人民币,占全国GDP的7.3%,比上年提高了0.02个百分点。中国版权产业城镇单位就业人数为1666.90万人,占全国城镇单位就业总人数的9.23%;商品出口额为2633.36亿美元,占全国商品出口总额的11.58%。调研数据表明,中国版权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逐步上升,在推动经济发展、优化经济结构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新引擎。
版权宣传培训工作:
“4·26”宣传周及4+4+3期培训
2017年国家版权局不断创新宣传方式和宣传手段,通过全媒体传播、多渠道进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方式,推动社会公众版权意识的提高。特别是在“4·26”世界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举办了中国网络版权保护大会,会上发布了《2016年中国网络版权保护年度报告》。由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10家主要中央新闻单位和新媒体网站联合发起的中国新闻媒体版权保护联盟宣布成立。
国家版权局在今年持续组织举办4期版权执法培训班、4期软件正版化培训班、3期版权相关热点问题媒体研修班。各地也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培训活动,“尊重知识、尊重劳动、尊重创作、尊重版权”的良好氛围正在逐步形成。
受国家版权局委托,今年中国版权协会分别在上海、杭州、西宁等地承办了4期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培训班,来自全国31个省(区、市)的政府办公厅、工信厅、财政厅、发改委、版权局等部门的千余名公职人员参加了培训。
国家版权局为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还编辑《软件正版化在中国(2017)》专刊。
( 责任编辑:徐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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