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国是英国历史上的一个时期,当时该国与苏格兰和爱尔兰一样,由保护者统治小国建立保护国关系的原因很明显:它们可以从经济、政治和军事保护中获益。另一方面,较大的国家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成为保护国。一个更大的国家可能为了提高其国际形象和政治影响力。保护国也可以被保护者用来打击政治或军事敌人。在这种情况下,保护国可能被战略定位在保护国可以作为军事行动基地的地区,或者它可能是一个保护者认为有必要保卫的领土,以防止它落入敌人的控制之下保护国关系及其各种表现形式有许多不同的名称。朝贡国、附庸国、殖民地国和英联邦国家都是保护国关系的基本形式,在这种关系中,一些自治权被让给一个更大的国家,以换取经济上的利益,政治和军事服务。一个领土在国际上由一个宗主或统治者控制,但允许在国内管理自己的宗主国,实际上与保护国与其保护者的关系是相同的。一些保护国也被称为岛屿地区英格兰的保护国时期是从1653年到1659年,它的定义是英格兰联邦的形成,它合并了英格兰、苏格兰和爱尔兰。英格兰联邦最初于1649年在英格兰成立,随着国王查理一世的斩首和英国君主制的推翻,议会宣布政府为英联邦和共和国。1653年,英联邦已经包括了爱尔兰和苏格兰。在此期间,军事和政治领袖奥利弗·克伦威尔以保护者勋爵的名义接任统治者。克伦威尔将英联邦划分为军事区,由直接对克伦威尔负责的少将来管理。1658年克伦威尔去世时,保护者的职位被传给了他的儿子理查德。然而,理查德并不能有效地指挥英联邦,这为1659年在国王查理二世的统治下恢复君主制打开了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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