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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省、市项目申报信息
成都市城市未来场景实验室
补助资金按照项目启动、中期评估、考核验收3个阶段进行分配,总共给予项目成本的15%、最高200万元资助(扣除已获财政资金支持部分)。
截止时间:2020年7月22日17:00前
受理部门:高新区新经济发展局
成都市创新应用实验室
已获得创新应用实验室认定的,由新经济天使基金联合社会资本,按照《成都市新经济天使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成都市新经济天使投资基金实施细则》的投资方向和直接投资管理程序,可给予最高200万元的直投支持;对已获得创新应用实验室认定且已签署A轮融资领投协议的,由新经济天使基金子基金给予跟投支持。
截止时间:2020年7月22日17:00前
受理部门:高新区新经济发展局
2020年“天府万人计划”
根据申报通知,2020年拟遴选支持260名左右本土高层次人才,分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三个类别12个项目实施。其中:
杰出人才(天府杰出科学家项目)不超过10名;
领军人才150名(含天府创新领军人才20名、天府创业领军人才20名、天府文化领军人才10名、天府名师30名、天府名医30名、天府工匠10名、天府农业大师20名、天府金融人才10名);
青年拔尖人才100名(含天府科技菁英50名、天府社科菁英20名、天府金融菁英30名)。
申报方式:申报人可登录“四川人才工作网”的“项目申报”平台,通过“天府万人计划申报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时限:在经过申报、初评、终评、审批命名等环节后,整个申报评选工作预计在10月底前完成。
成都市2020年度信息化类支持项目(智能制造试点示范方向)
项目要求
2020年12月31日前已建成的信息化类项目。
支持方向
支持企业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
截止时间:10月31日,实施动态申报
受理部门: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局经信处
成都市2020年度信息化类支持项目(5G、人工智能方向)
项目要求
2020年12月31日前已建成的信息化类项目。
支持方向
支持企业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
截止时间:10月31日,实施动态申报
受理部门: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局经信处
2020年进口贴息资金有关事项企业申请条件
(一)符合《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企﹝2014﹞36号)第十一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且申报企业注册地在成都高新区。
(二)以一般贸易方式、边境贸易方式进口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发布的《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6年版)》及根据新形势变化印发的新版《目录》中的产品(不含旧品),或自非关联企业引进列入《2016目录》中的技术。
(三)进口产品的申请企业应当是《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收货单位”或“消费使用单位”;进口技术的申请企业应当是《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书》上的“技术使用单位”。
(四)申请进口贴息的进口产品应当在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已完成进口报关(以海关结关日期为准);申请进口贴息的进口技术应当在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执行合同,并取得银行出具的付汇凭证。
(五)技术进口合同中不含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31号)规定的条款。
(六)进口《2016目录》中“鼓励发展的重点行业”项下的设备,未列入《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12年调整)》(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83号)。
(七)我省申报企业进口产品及技术总额不低于20万美元。
申报时间:7月22日(周三)和23日(周四)
受理部门:高新区经济运行局商务处
2020年成都市“蓉贝”软件人才推荐评选
拟评选三类
“蓉贝”软件人才行业领军者不超过10名
“蓉贝”软件人才技术领衔人不超过100名
“蓉贝”软件人才资深工程师不超过1000名
支持重点
(一)产业领域
网络信息安全、数字文创、工业软件、地理信息、车联网、工业互联网、工业APP、5G、人工智能等9个产业领域。
(二)技术方向
1.软件理论与算法:数据挖掘与分析、人工智能算法、密码算法、数字图像处理算法等。
2.基础软件: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等。
3.平台软件:云平台、高性能计算、工控系统、软件开发环境、虚拟仿真与可视化平台、地理空间信息平台等。
4.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基于软件定义网络(SDN)和网络功能虚拟化(NFV)的新型网络架构,基础安全、网络安全、系统安全、应用安全、数据安全等。
5.应用软件:嵌入式软件、工具类软件、数字文娱软件、行业应用软件等。
截止时间:8月3日下午17:00
受理部门:高新区新经济发展局大数据和网络安全产业处
第三批“中国留学人员创业园区孵化基地”申报
孵化基地的申报面向留学人员创业园、孵化器(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众创空间,以及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建立的各类孵化载体。
截止时间:7月20日前
受理部门:高新区科技和人才工作局人才发展处
高新区政策申报信息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支持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为进一步增强成都高新区集成电路产业的核心竞争力,推动集成电路产业转型升级,实现产业高质量发展,近日,成都高新区正式印发《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支持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政策》围绕减轻企业研发制造成本、奖励企业提升能级、帮助企业引进高端人才、加快形成产业生态4个方面,从9大方向对企业进行支持。
《政策》提出:
•对新引进项目或存量企业增资项目的集成电路设计业务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的高增长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经认定,分别给予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奖励;
•对年收入超过20万元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集成电路设计研发人员,按其个人实际贡献度给予100%奖励……
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智库入库专家及机构征集
征集范围
重点围绕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地理标志和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领域,面向全川行政管理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司法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知产评估服务机构,企事业及相关单位或相关组织(机构)开展征集工作。
截止时间:2020年7月30日
受理部门:成都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智库工作小组
孵化载体发展为经济企业认定孵化载体发展为新经济企业认定
根据《孵化载体发展为新经济企业认定标准》,成都新经济发展研究院已于2019年认定12家成都高新区孵化载体类新经济企业,为进一步提高成都高新区孵化载体专业化市场化运作水平,推动孵化载体从1.0版向更高版本迈进,成都新经济发展研究院开展2020年度孵化载体发展为新经济企业认定工作,科技人才局现组织区内各孵化载体进行孵化载体发展为新经济企业认定申报。
截止时间:第一批次,2020年7月31日;第二批次,2020年10月30日
资料提交:成都新经济发展研究院
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入库培育征集
高新技术企业入库培育是指企业按《成都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及认定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标准和程序要求在成都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服务管理系统提交入库申请,经审核后获得有效入库编号,纳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培育库内企业认定为高企即为出库,出库企业可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享受政策。
截止时间:9月30日
查策网—未来发展大趋势
在国家政策的推动下,孕育出科技产业政策大数据平台—查策网,查策网依托大数据、AI技术、为企业提供精准的政策匹配及企业管理服务,其智能精准匹配系统、高企认定辅助系统等为企业解决找政策一大问题。可见,查策网实现产业政策的价值,也为产业振兴承担一份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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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一)从事一种或多种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技术服务。单纯的商业贸易除外。 高新技术范围和高新技术产品目录,参照成科技字[2003]121号《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成都市高新技术产业和技术目录(2003修订版)的通知》执行。 (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三)具有大专以上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0%以上。 (四)每年用于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应占本企业当年总销售额的5%以上。 (五)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性收入与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总和应占本企业总收入的60%以上;新办企业在高新技术领域的投入占总投入60%以上。 (六)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是熟悉本企业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并重视技术创新的本企业专职人员。企业运营状况良好。 第三条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 (一)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申请书; (2)企业章程及主要负责人履历表及身份证明,财务管理制度,技术管理制度; (3)大专以上科技人员状况表,财务人员状况表。 (4)财务报表,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 (5)营业执照附本复印件; (6)高新技术证明材料(鉴定证书、获奖证明等); (7)企业验资报告; (8)企业场地证明。 将填好的《高新技术企业申请书》和相关附件一起,按A4纸张尺寸,一式三份复印、装订成册。 (二)认定程序 (1)申请认定企业将申报材料报主管部门初审,初审合格后报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 (2)经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并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 第四条 对企业集团(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公司)进行认定时,应分别审查、认定。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变更经营范围、合并、分立、转业、迁移的,需对其重新认定。 第五条 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国家及地方规定的优惠待遇。 第六条 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每两年进行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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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内各相关企业:
根据《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深化产业培育实现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修订)》(成高管发〔2020〕5号)和《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深化产业培育实现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修订)实施细则(试行)》(成高新〔2020〕1号)精神,现就开展2020年成都高新区梯度培育企业政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一)支持企业梯度发展
1.种子期雏鹰企业首次认定
2.瞪羚企业首次认定
3.独角兽(潜在独角兽)企业首次认定
4.平台生态型龙头企业首次认定
(二)支持瞪羚企业持续增长
(三)支持独角兽企业提升效益
1.独角兽(潜在独角兽)企业规模上台阶
2.独角兽(潜在独角兽)企业贡献上台阶
(四)支持平台生态型龙头企业行业整合
1.平台生态型龙头企业并购重组
2.平台生态型龙头企业购买创新产品
二、申报对象(见附件1)
三、申报条件(见附件1)
四、补贴标准(见附件1)
五、申报材料(见附件1)
六、申报流程(见附件1)
七、申报时间(见附件1)
八、联系方式(见附件1)
附件1 2020年成都高新区梯度培育企业政策申报项目表
附件2 成都高新区惠企政策“一窗式”受理服务站(点)汇总表
附件3 企业承诺书模板
附件4 购买创新产品不存在股权投资关系承诺书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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