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津贴(MA)是英国个人带薪育儿假的一种形式。在某些就业条件下,不符合法定产假(SMP)条件的个人可以获得产假津贴(MA),例如自营职业、最近失业,或最近的工作变动。在某些条件下,低收入雇员通常既有资格领取生育津贴,也有资格领...
产假津贴(MA)是英国个人带薪育儿假的一种形式。在某些就业条件下,不符合法定产假(SMP)条件的个人可以获得产假津贴(MA),例如自营职业、最近失业,或最近的工作变动。在某些条件下,低收入雇员通常既有资格领取生育津贴,也有资格领取生育津贴。

个人在领取生育津贴之前必须工作26周。以硕士形式获得生育资助的资格包括SMP资格,就业状况和工作年限。符合SMP条件的个人不能领取生育津贴。符合条件的个人必须在截止日期前的66周内至少工作26周,并在其中13周内每周至少获得30英镑的收入。

领取产假津贴的最长时间为39周。领取生育津贴的就业状况也相对灵活。虽然个人必须已就业26周,但他们可以在这几周内自营职业或为其他雇主工作。目前失业只要在过去66周内达到最低工作要求,个人仍然符合资格。对于26周的要求,兼职工作周仍被视为完整的工作周。MA通常会支付固定津贴,该津贴为个人平均收入的90%或每周124.88英镑中较低的值对于失业的个人来说,通常是在婴儿预产期前11周支付对于目前就业的个人,最早可在预产期前11周领取产假津贴,最迟可在婴儿出生后第二天领取产假津贴。领取产假津贴的最长期限为39周。申请产假津贴需要填写申请表,可在当地工作和养老金部门办公室(有时称为社会保障或就业中心附加办公室)找到。其他要求包括怀孕的医疗证明、当前工资的证据以及雇主详细说明缺乏SMP资格的表格,即SMP1表格。应发送收入汇总表以工资单的形式,个体经营者应提交小额收入例外证明。个人在怀孕26周后可以开始申请生育津贴。产假不影响通过残疾生活津贴等计划获得的其他福利或税收抵免计划。不提供福利或减少福利的计划包括护理津贴、丧亲津贴、收入支持计划以及就业、支持和求职津贴。

在英国,产妇津贴是给予母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