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谬误的哲学认为,在文学批评中,作者的原意也许不是对作品最重要或最正确的解释,换句话说,读者应该有更多的自由,从他们收到的信息中去解释他们想要的东西。这个概念首先要归功于这个概念1946年由威廉·K·维姆萨特和门...
故意谬误的哲学认为,在文学批评中,作者的原意也许不是对作品最重要或最正确的解释,换句话说,读者应该有更多的自由,从他们收到的信息中去解释他们想要的东西。这个概念首先要归功于这个概念1946年由威廉·K·维姆萨特和门罗·比尔兹利提出,代表了文学批评的一种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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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一本书的女性故意谬误使读者在决定作品可能说什么时有很大的主观自由。就像任何东西一样,那些能够用最有力的论据来支持自己观点的读者,可能会得到更有利的回应。虽然这似乎会改变作者的意图,但可能会,也可能不会。如果作者对所写的内容很清楚,读者可能会得出与作者相同的结论。有些人也可能将这一理念应用于其他艺术作品,而不仅仅是文学作品。对于某些艺术作品来说,解读是个人欣赏该作品的一个关键因素。取决于某一艺术作品的深奥或模糊程度,它可能会受到各种各样的解释,尤其是在不同的时间段观察它的时候。因此,绘画、绘画和雕塑对不同的人意味着截然不同的东西。并不是所有人都同意故意谬误的哲学是正确的还是好的。相反,有些人认为,真正理解一部作品的唯一方法是确定作者的原意,以及它产生的背景。然而,根据具体情况,故意谬误可能是对旧作品提出新的、创造性的看法的好办法对于小说和历史作品,用故意谬误作为文学批评的基础,可以提供一些新的见解。在某些情况下,作者的原意可能不再与读者相关;另一方面,即使原意是相关的,新的解释也可能更符合读者的个人喜好在政府中,虽然故意谬误可能并不相同,但它也是一些人认同的一种哲学。有些人并不试图确定法律文件(如宪法)的原始含义,而是赞同一种至少在一定程度上完全否定原意的哲学虽然这与文学批评不同,但它在哲学上完成了同样的事情,通过开放给读者的解释,而不受试图确定原意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