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版权是保护创造性作品的任何其他类型的版权的延伸。它通常用于确保以数字形式存在的作品受到保护,就像以物理形式存在的作品一样。随着计算机和数字媒体。此类保护通常还涉及保护作品不被复制的方式,例如数字版权管...
数字版权是保护创造性作品的任何其他类型的版权的延伸。它通常用于确保以数字形式存在的作品受到保护,就像以物理形式存在的作品一样。随着计算机和数字媒体。此类保护通常还涉及保护作品不被复制的方式,例如数字版权管理(DRM)软件。数字版权是对存在于数字媒体中的任何原创、创造性作品建立的。

为朋友制作未经授权的数字媒体副本是一种盗版的形式。就像其他类型的版权一样,数字版权是存在的,一旦作品被创作出来就给予保护。这意味着,将原创作品的故事或文章输入计算机的人,一经打印就拥有对该作品的版权。这种保护并不延伸到一个人可能有的想法,但只能用于保护实际创作的作品,即使只是数字形式。随着越来越多的媒体已经完全数字化,没有实体拷贝,数字版权保护的建立和扩展变得越来越重要。

数字版权可以防止音乐被从CD上翻录。用于保护数字版权的最常用方法之一,称为DRM,通常也包含在对此类版权的引用中指一种软件,用于保护数字媒体在没有适当的凭据来建立产品所有权或许可证的情况下不被复制、播放或访问。例如,计算机游戏通常受到DRM的保护,DRM需要Internet连接或其他证书才能允许人访问游戏这种类型的数字版权保护可能是版权本身的一部分,规避或禁用数字媒体上的数字版权管理可能会被视为侵犯版权。数字版权也是涉及数字盗版的版权侵权的一个重要方面。参与此类盗版的人提出了以下观点:这种盗版行为不会导致任何形式的盗窃,因为盗版通常只涉及复制一种类型的媒体,而不一定要转移该媒体的物理副本。然而,某一特定项目的数字版权使该项目及其所有副本成为可能,版权所有人的合法财产。复制品可以通过出售或所有者的许可合法转让,但未经授权的复制品侵犯了版权,因此可以被视为对知识产权的盗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