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意见是指法院在作出判决时所使用的推理的描述。一般来说,它是法院大多数法官对某项判决的意见。在某些情况下,法院的意见没有明确的多数,因此会考虑判决中列出的第一个意见案件的控制意见。 当法官是专家组成员时,不...
控制意见是指法院在作出判决时所使用的推理的描述。一般来说,它是法院大多数法官对某项判决的意见。在某些情况下,法院的意见没有明确的多数,因此会考虑判决中列出的第一个意见案件的控制意见。

当法官是专家组成员时,不同的法官会决定他们将名字放在哪个意见上通常情况下,一名法官写下法庭的意见。当这个法官是陪审团成员时,不同的法官决定他们的名字将被列入的意见。加入意见的法官决定他们是否同意意见中包含的推理,或者他们是否只同意结果中的意见。每个法官只有在他或她同意整个意见时才会签署意见。意见获得专家组大多数成员签署的意见书将成为该案的控制意见书。

控制意见书通常是当一个或多个法官只同意某个特定意见的结果时,这些法官可以选择联合起来写一个单独的同意意见赞同意见的分量与多数人的意见不同,但为了说服法庭就某一特定问题发表意见,法官可选择不写意见。在这种情况下,这些持赞同意见的法官可能会指定他们只在多数意见旁边写上这样的意见,并在他们的名字上签名。控制意见与反对意见的不同之处在于,反对意见就是意见少数法官在陪审团中的意见。控制意见代表了多数法官的理由。持异议的少数人不同意多数意见。这少数人不同意控制意见的结果,而赞同意见与控制意见相一致。不同的法院使用其他几种形式的意见来表达作出法院裁决时使用的推理。当一组意见在一个案件中,这些意见被称为多元意见。这些意见在将来的案件中用作先例可能对当事人没有很好的帮助,因为法院没有明确的理由来解释它为什么会做出决定。控制性意见在法院用来解释案件中的立场时,具有更大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