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资金可用法案》是美国的一项法律,规定银行在将存款存入相关账户之前,可以持有多长时间的存款。它也涵盖了存款过程的运作方式。在1987年该法案通过之前,从存款存入银行到账户持有人能够使用资金之间没有标准的期限...
《快速资金可用法案》是美国的一项法律,规定银行在将存款存入相关账户之前,可以持有多长时间的存款。它也涵盖了存款过程的运作方式。在1987年该法案通过之前,从存款存入银行到账户持有人能够使用资金之间没有标准的期限。《快速资金可用法案》规定了最长期限。当然,没有什么可以阻止银行在法定期限之前提供资金

习惯性透支的账户可能不在《快速资金可用性法案》范围内。有四类存款适用于快速资金可用性法案。如果在特定情况下有多个适用,银行可以遵循最长限额。对于"法定存款",即不属于其他类别的存款,必须在存款后的下一个工作日提供100美元(USD),余款第二天可用。如果是"大额存款",一天内将超过5000美元(美元)存入同一账户,则必须在存款后的第二个工作日提供5000美元(美元),剩余部分在第七个工作日可用。如果账户开户时间少于30天以前,在存款后的第九个工作日之前,资金不必提供

除现金以外的任何类型的存款都可能延迟可用性,但《快速资金可用性法案》规定了这些保留的最长期限,当指定收款人将某些类型的存款存入某个账户时,必须在下一个工作日提供第一笔5000美元(USD)的存款,而不受标准限制。此类存款是指那些被认为风险较小的存款,如美国国库券、邮政汇票,以及银行本票。这项规定也适用于市政府,如州政府或市政府签发的支票,也适用于在同一银行开立的支票。最后一类是规定的根据《快速资金可用性法案》,包括几个例外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存入的资金必须在存款后的第七个营业日才能使用,5000美元/次日规则不适用。例外情况包括在前六个营业日内透支了至少六个营业日的账户如果账户透支超过5美元,在前六个月的两个工作日内支付000美元。另一个例外情况是,收到支票的银行有正当理由怀疑这是一张好支票。也有少数例外情况,如当银行断电或计算机系统不工作时支票被存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