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后的养老保险合同是一种人寿保险,其现金价值在保单成立前7年内由于支付大量保费而迅速增长。在1988年之前,美国的一些投保人利用现行税法,在不纳税的情况下获得保单收益修改后的条款规定,除了向受益人支付身故保险金...
修改后的养老保险合同是一种人寿保险,其现金价值在保单成立前7年内由于支付大量保费而迅速增长。在1988年之前,美国的一些投保人利用现行税法,在不纳税的情况下获得保单收益修改后的条款规定,除了向受益人支付身故保险金外,对修改后的捐赠合同分配的金额进行征税。

现金价值是一个贯穿整个人寿保险的概念保单和万能人寿保险单。现金价值是一个贯穿整个人寿保险单和通用人寿保险单的概念。投保人支付的部分定期保费支付成本一小部分用于支付维持保险单的管理费用。余额被保存在一个叫做现金价值的专用账户中,现金价值来自于保费的定期缴款,以及所赚取的利息和股息。这部分资金成为投保人的资产,可以提现(也可以降低身故保险金)或以优惠利率借款。虽然保单的现金价值也可以全部或部分提取,但保险公司收取的费用使其成为保单贷款的一个不具吸引力的替代方案

投保人支付的定期保险费的一部分用于支付保险费,一小部分用于支付维持保单的管理费用。传统上,保险收益通常是免税的。这不仅适用于支付的死亡抚恤金,也适用于贷款、部分提款和全部退保。因此,投保人可以用人寿保险单中累积的现金价值借款,而不必为任何部分的收益纳税在上世纪80年代初的高息时期,许多投保人利用这种情况支付了大量保费,远远超过维持政策所需的资金。维持政策有效所需的一切都被存入现金价值,以当时的现行利率增长,通常每年接近20%。在这种增长数年后,他们将获得免税政策贷款而不偿还,1988年,美国税法进行了修改,以阻止这种做法。它将修改后的养老合同定义为任何人寿保险单,其中包括在头七年中,任何时候支付的保费都超过了指导方针这些指导方针是通过"七次支付测试"制定的,该测试基本上确定了每年的最高允许保险费,该保险费和现金价值的适度增长。如果在这七年中的任何时候支付的总保费超过了测试的标准,整个保单被定义为修改后的养老合同,可以采取纠正措施,但只能在短时间内采取;如果不采取,则该决定是不可撤销的,投保人或保险人的后续行动都不能改变它1988年的税法修改并没有宣布修改后的捐赠合同为非法,但通过征收所得税,有时还处以罚款,成功地阻止了它作为短期储蓄工具的使用,大多数保险公司都会监控他们的人寿保险单,如果某个保单在某个时候没有通过七次支付测试,变成了修改后的养老保险合同,就会提醒投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