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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抢注火神山系列商标的代理机构被顶格处罚10万!全国多地都在约谈相关机构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国内部分商标代理机构接受委托,代理提交“火神山”、“雷神山”、“李文亮”、“钟南山”等与疫情相关的商标注册申请,引起社会广泛关注。3月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发布“关于严厉打击与新冠肺炎疫情相关非正常商标申请代理行为的通知”。全国多地市场监督管理局也相继约谈辖区内的商标代理机构和申请人。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国内部分商标代理机构接受委托,代理提交“火神山”、“雷神山”、“李文亮”、“钟南山”等与疫情相关的商标注册申请,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相关阅读:“钟南山”被申请商标?“雷神山”、“火神山”也被抢注?(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3月3日,商标局对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63件与疫情相关的“火神山”“雷神山”“钟南山”等商标注册申请,已依法作出驳回决定。此次驳回63件商标注册申请均以易造成社会不良影响,适用商标法第十条一款八项依法予以驳回,包括27件“火神山”、24件“雷神山”、3件“钟南山”、3件“方舱”等商标注册申请,涉及41个申请人,共23个商品和服务类别。点击图片阅读详情>>>
3月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发布了“关于集中驳回“李文亮”等37件与疫情相关具有不良影响商标的通告"。通告中提到,为严厉打击与疫情相关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行为,根据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对第44021692号“李文亮”等37件商标注册申请集中作出驳回决定。点击图片阅读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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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发布“关于严厉打击与新冠肺炎疫情相关非正常商标申请代理行为的通知”,强调:今后将持续加大对代理与疫情防控相关非正常商标申请行为的监控排查力度,及时转送查办;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报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停止受理其办理商标代理业务;对触犯刑法等相关法律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加快建立健全商标代理信用记录档案,将严重违法违规等行为记入代理机构和个人档案。点击图片阅读详情>>>
多地市场监督管理局也相继约谈辖区内的商标代理机构和申请人。
北京
01
根据媒体报道和相关舆情,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近期对辖区内代理注册申请“火神山”等疫情相关商标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进行调查。
经查,2月3日至2月13日,北京亿捷顺达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州懿姿美容美发用品有限公司、劳恩斯建材实业湖北有限公司2家公司委托,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名称为“雷神山”“火神山”的商标共计10件。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朝阳区市场监管局于3月7日对北京亿捷顺达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的涉嫌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在疫情防控期间,北京亿捷顺达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作为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劳恩斯建材实业湖北有限公司和广州懿姿美容美发用品有限公司注册申请“火神山”“雷神山”商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仍接受2位申请人委托,为申请人代理注册申请“火神山”“雷神山”共计10件商标,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朝阳区市场监管局于2020年3月11日,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京朝市监工罚〔 2020 〕166号),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如下:一、给予警告;二、对当事人处以十万元罚款。
朝阳区市场监管局将对广州懿姿美容美发用品有限公司、劳恩斯建材实业湖北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移转至其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进一步处理。
附:行政处罚决定书
02
3月5日,东城区市场监管局对公告涉及的申请人及代理机构进行了排查。经查,发现其中申请注册在第5类、第9类商品上的第44036051号、第44027759号“雷神山”商标的代理机构北京汉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为东城区注册企业。随后,执法人员电话联系了该代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对该代理机构接受广州市剪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申请注册“雷神山”商标的行为予以确认。
火神山医院、雷神山医院,是武汉抗击疫情前线医院名称,是疫情防控期间全社会舆论关注焦点,是全国人民团结一心,抗击疫情的重要标志之一。商标注册申请人却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抢先注册与疫情词汇完全一致的文字商标。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即“商标代理机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委托人申请注册的商标属于本法第四条、第十五条和第三十二条规定情形的,不得接受其委托。”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目前,东城区市场监管局已对北京汉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下一步,东城区市场监管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对该公司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并计入信用档案。
长沙
2020年2月27日,据媒体报道,李文亮去世当天,长沙市福茶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将李文亮的名字申请注册商标。长沙市知识产权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与天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对反映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经查,2月7日,长沙市福茶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姜某某通过网上申报途径,提交了名为“李文亮”、“文亮”等共4件商标注册申请。媒体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长沙市知识产权局、天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要求长沙市福茶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姜某某处理商标注册申请,并向社会公开致歉。姜某某表示,深刻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已主动处理相关商标申请,并出具致歉书。
潍坊
潍坊市市场监管局主动对本辖区内知识产权代理机构进行排查,发现7家代理机构涉及19件商标存在上述问题后,迅速积极组织对其进行了约谈。约谈中,相关领导指出,疫情爆发以来,广大医疗工作者和社会各界人士不怕危险、顽强拼搏、义无反顾冲在疫情防控一线,为疫情稳定付出了巨大努力,作出了巨大贡献,我们知识产权代理机构要严格自律,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落实商标代理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好商标代理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社会道德风尚。7家知识产权代理签订了《承诺书》,承诺立即进行整改,并在今后的经营中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合法经营,自觉接受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
据了解,截至目前,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共计约谈相关商标代理机构28家,与相关代理机构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28份。被约谈代理机构表示将及时与涉及疫情相关商标申请委托人联系,主动处理涉及疫情相关的82件商标代理申请,并承诺在今后的经营中将切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良好社会道德风尚;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商标代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维护良好的商标代理市场秩序。
临沂
3月5日上午,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科召集部分商标代理机构,召开行政约谈会,紧急叫停违规代理、恶意抢注“火神山”“雷神山”“方舱”“李文亮”等相关商标行为。约谈会上,传达了《商标法》、《规范商标注册申请行为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及省市场监管局电话通知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维护疫情防控工作大局。现场发放《约谈告知书》,责令商标代理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商标代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立即整改,并告知委托人主动处理相关商标申请,做好相关解释工作。对拒不整改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对商标代理机构存在的发展不协调、经营不规范等问题,市场监管局在积极帮扶指导的同时,要求代理机构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严把代理关,强化行业自律管理,主动参与社会共治,以实际行动维护商标代理秩序。与会商标代理机构签署了《承诺书》,一致公开承诺严格遵守《商标法》相关规定,对违反商标禁止注册条款、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商标申请,明显存在恶意抢注的商标申请,明确告知委托人,坚决不予代理。并表示,在商标代理过程中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公平竞争、文明守法经营,自觉接受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维护商标代理行业良好市场秩序。
宁波
宁波一家电子有限公司通过宁波某知识产权有限公司代理申请注册“雷神山”“火神山”共6件商标。获知这一信息后,3月4日,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对宁波某知识产权有限公司违规代理与疫情相关商标注册申请一事进行处理,行政约谈该知识产权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叶某,对其违规代理行为,责令其立即整改,消除影响。
叶某对公司的行为表示自责和悔过,当即处理商标申请,写下承诺书,表示要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学习,坚决整改,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
为严厉打击与疫情相关恶意商标注册行为,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已向区县(市)局通报此案,要求各地加强对辖区代理机构的警示教育,加强行业自律监督,督促代理机构合法合规经营。同时通过微信、商标品牌工作平台,向全市126家品牌指导服务站及其关联的12.6万家企业,发布违法违规商标申请注册预警。
温州
3月4日,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通报疫情相关商标代理线索后,温州市市场监管局立即约谈了5家商标代理机构、市内3名商标申请人,告诫违法申请和代理行为,并对1家代理机构和1名申请人恶意商标注册申请行为予以立案调查。
据了解,浙江某财务管理公司于2月10日申请注册“新冠企零忧”“新冠企无忧”商标,申请在相关商品和服务项目使用。其中第44类医疗保健等、第9类笔记本电脑等商品和服务与该公司无关联,该申请人涉嫌以囤积商标转卖为目的,恶意注册申请疫情相关商标。而代理人与申请人为关联企业,负有责任的管理人员又为同一人,遂两者均被温州市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
此次,温州共有5家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火神山”“雷神山”“方舱”“新冠企无忧”等涉疫情相关商标29件,共9个商品和服务类别,涉及6个申请人,其中3家本地企业申请23件,外地2家企业和1名个人申请6件。
监管部门指出,以病毒名、疾病名等与此次疫情防控相关名词或标志申请注册商标,以及以火神山、雷神山、方舱等作为商标注册易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
截至3月5日,上述29件商标均已主动处理;个别商标代理机构对拟代理注册申请的疫情相关商标也予以退回。
南昌
3月6日,江西省南昌市市场监管局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江西省市场监管局的相关要求,对南昌市存在非正常商标申请行为的企业及商标代理机构进行约谈。
约谈会上,要求被约谈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进行与疫情相关具有不良影响的商标注册申请及代理申请,对已提出的申请,要切实整改,努力消除不良社会影响。同时,要求相关企业及商标代理机构提高政治站位,不投机取巧,不蹭疫情热点,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投入疫情防控,营造共抗疫情的良好氛围。
被约谈人表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现已全部主动申请处理涉疫商标注册申请,今后将切实加强商标法律知识学习和政治思想学习,增强商标法治意识,强化自律意识,踏踏实实做好品牌建设。
据了解,下一步,南昌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严格执行《商标法》《规范商标注册申请行为若干规定》,严厉打击与疫情相关的非正常商标注册申请行为,加强对商标代理机构的监管,规范商标注册申请行为,维护商标注册申请秩序,营造保护知识产权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晋城
据晋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消息,近日晋城有一家知识产权代理公司竟然为阳城一家面粉加工厂代理了"李文亮"的文字商标注册申请!
经过调查了解后,晋城市相关立即对该商标代理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该商标代理企业负责人随即处理了该不正当申请,并表示将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坚决抵制可能带来不良社会影响的商标申请代理。
奉贤
在举国一心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关键时刻,注册在奉贤区的上海魅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中旬,先后申请了8件“李文亮”的商标,涉及第33、35等八个类别,明显违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形成不良社会影响,被国家知识产权局3月5日集中驳回。
奉贤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于3月6日紧急电话约谈上海魅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对企业恶意申请“李文亮”商标行为进行严肃批评,要求立即全面自查并纠正商标申请行为,并在深刻认识问题严重性的基础上,立即通过公众媒体等向社会公开、诚恳道歉,作出守法承诺。
经自查,除上述被集中驳回的8件商标申请外,该公司无其他与疫情相关的商标申请。目前,奉贤局已收到该公司出具的致歉书。
来源:IPRdaily综合人民济南网、中国市场监管报、北京东城市场监管、市场导报、山西圈儿、中国质量新闻网、大众日报、浙江新闻、新湖南、南昌新闻网、奉贤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编辑:IPRdaily王颖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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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程序如下: 一、注册准备 1、 注册方式的选择: 一种是自己到国家商标局办理商标注册事宜(中国商标法允许本国公民直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申请)。另一种方式是委托一家经验丰富的商标代理组织来向您提供商标代理服务。这样,会节省您大量的时间与精力,当然,对方会收取相应的代理费。 2、 商标在先注册权利的查询工作: 商标查询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在提出注册申请前,对其申请的商标是否与再先权利商标有无相同或近似的查询工作。值得注意的是商标查询虽然不是注册商标的必经程序(遵循自愿查询原则),但此项工作可以大大减少商标注册的风险,提高商标注册的把握性。在查询过程中,会受数据处理及商标申请审查期等等原因的影响,使得部分在先申请的商标无法进入数据库,因此无法查询检索到该部分信息。另外商标查询与审查工作由不同人员承担,而查询人员与不同审查人员的审查观点上可能出现不同的意见,因此,商标查询的结果不能当做法律依据,不具备法律效力。所以,注册商标之前,找一家专业的商标查询公司或一家具备完善的商标查询条件的商标代理组织是十分重要的。 3、 申请商标资料的准备: (1)如果您是以自然人名义提出申请,需出示您身份证及递交本人身份的复印件。如您是以企业做为申请人来申请注册,需出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提供经发证机关签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有单位公章及个人签字的填写完整的商标注册申请书。 (2)商标图样10张(指定颜色的彩色商标,应交着色图样10张,黑白墨稿1张)。提供的商标图样必须清晰,便于粘贴,用光洁耐用纸张或用照片代替,长和宽不大于10厘米,小于于5厘米。商标图样方向不清的,应用箭头标明上下方。申请卷烟、雪茄烟商标,图样可以与实际使用的同样大。 (3)准备相应的注册费用:注册的商标规费:1000元,如您是委托商标代理组织办理,需再交纳1000元左右的商标代理费 二、申请注册 1、只有具有以下条件的个人或团体才可在我国提出商标申请: 商标注册申请人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业者.个人合伙或者与中国签订协议或与中国共同参加国际条约或按对等原则办理的国家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符合上述条件.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时,按照自愿的原则,向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2001年11月1日起,我国商标局开始受理自然人注册商标申请)。 2、按商品与服务分类提出申请: 目前,我国商标法执行的是商品国际分类,它把一万余种的商品和服务项目分为45个类,其中,商品34个类,服务项目11个类。申请商标注册时,应按商品与服务分类表的分类确定使用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类别.同一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使用同一商标的,应当按商品分类在不同类别提出注册申请这样可以避免商标权适用范围的不正当扩大,也有利于审查人员的核准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3、商标申请日的确定: 确立申请日十分重要,由于我国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原则,一旦发生申请日的先后成为确定商标权的法律依据,商标注册的申请日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日期的最小单位为'日') 三、商标审查 商标审查是商标注册主管机关对商标注册申请是否合乎商标法的规定所进行的检查.资料检索.分析对比.调查研究并决定给予初步审定或驳回申请等一系列活动. 四、初审公告 商标的审定是指商标注册申请经审查后,对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允许其注册的决定。并在《商标公告》中予以公告。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刊登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三个月没有人提出异议的,该商标予以注册,同时刊登注册公告。 五、注册公告 商标注册是一种商标法律程序。由商标注册申请人提出申请,经商标局审查后予以初步审定公告,三个月内没有人提出异议或提出异议经裁定不成立的,该商标即注册生效,受法律保护,商标注册人享有该商标的专用权。一个商标从申请到核准注册,大约需一年至一年半时间。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注册商标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可以申请商标续展注册。 六、领取商标注册证 通过代理的由代理人向商标注册人发送《商标注册证》。 直接办理商标注册的,商标注册人应在接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后三个月 内到商标局领证,同时还应携带: (一)领取商标注册证的介绍信; (二)领证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应加盖当地工商部门的章戳; (四)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 (五)商标注册人名义变更的需附送工作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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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的我都不说了 我们的管理员同志已经给你答案了 至于申请 你可以找当地的商标局去办理,或是到商标代理事务所,他们也都可以给你办理 具体地址都是能在网上查到了 你可以百度上搜搜看。 宁波神州华茂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Q:865052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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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交给北京中圣晖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为你解决www.zosanfi.com Q512483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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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类的服务商标 需要到北京国家商标局申请,需要提供执照和公章,具体参考www.bjjg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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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疫情全球蔓延,海外市场萎缩,我市不少外贸出口企业遭遇国外买方取消订单,为了减少损失,我方企业是否可以把出口商品转为在国内销售?“出口转内销”需要注意哪些法律问题?我们邀请了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梅志成主任律师、郜炜律师为大家解答“出口转内销”相关法律问题。
提问
&
解答
Answers
问题一
由于疫情影响,国外买方取消订单,我方出口企业为了减少损失,是否可以将出口商品直接转为在国内销售?
律师解答
此问题不能一概而论。要综合考虑知识产权、我国对该商品的质量标准和认证要求、经营资质、退报关等诸多问题(后文详述)。若企业决定“出口转内销”,首先应审查与国外买方是否就此类事项已有相关约定,是否存在可能影响转内销的条款,若存在,则需要与国外买方进一步协商,根据国外买方的态度进行风险预判,并尽量避免出现纠纷。
问题二
国外买方每次下单使用的是简单的订单格式,除了商品、数量、价格、交货时间和方式等必要条款以外,并没有约定是否可以“出口转内销”的条款,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
在国际贸易活动中,国外买方通常会先与我方企业签署框架合同,后续再签发具体的购买订单,部分出口企业在被取消订单时有可能忽视了框架合同的存在。在框架合同中,通常会约定商品的知识产权、质量标准、可销售区域、多余商品及包装的处置等,部分框架合同中还会列明国外买方指定的网址链接,通过链接中的内容附加诸多特殊要求。而具体的商品订单一般很简洁。
如果经审查,并没有与国外买方签署框架合同或类似文件、也未通过邮件等方式就“出口转内销”事宜进行事先约定,只是签订了简单的商品订单,这种情况下应积极与国外买方沟通,寻求达成一致意见,以避免潜在纠纷。
问题三
如果国外买方书面同意所订购商品“出口转内销”,是否商品的知识产权权属就没有问题了?
律师解答
我方企业若取得了国外买方的书面许可,还应当审查商品在我国的知识产权权属情况。
我们一般把知识产权简单分类为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具有地域性,也就是说,国外客户在其所属国享有知识产权,并不当然代表其在我国也享有知识产权(除非我国与该外商所属国签订有双边、多边协议或共同参加相关国际条约等)。即便国外买方在所属国享有相关知识产权,也需要完成与我国知识产权的申请及/或备案、注册等一系列程序后,才可能享有我国知识产权,成为中国的知识产权权利人。
如果经审查,商品实际涉及使用他人的中国知识产权,则应事先取得该中国知识产权权利人的许可。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日益完善,并不断与国际标准接轨,目前,同一商标、专利、著作权的中国知识产权权利人通常与境外相同知识产权权利人的主体保持一致,但不一致的情形也客观存在。因此,这种情况下,取得中国知识产权权利人的许可是出口商品得以在中国境内合法销售的重要前提之一。
若经审查,商品确未涉及或涉嫌使用他人在中国的知识产权,则这一方面的法律风险相对会较弱。对于具体的审查工作和审查方式,建议事先与相关专业人士进行充分沟通。
问题四
如果在对我国知识产权权属进行审查时,发现该商品所涉知识产权在我国境内存在权利争议,该怎么应对?
律师解答
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中有一个大原则即保护在先权利。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专利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被控侵权人有证据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或者设计属于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著作权法》第二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因此,若发现国外客户的商标、创作的图形等作品在中国境内被商标抢注或已通过著作权备案,或者国外客户在国外的相同或类似专利方案在我国被他人注册或正在申请专利等权利争议情形,可与国外客户充分沟通,商议后续应对方案,具体存在多种方式,如依法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无效申请文件并启动相应无效程序等措施。需要注意的是:存在纠纷的中国知识产权被无效以前,我方企业在未取得中国知识产权权利人的许可前转内销,仍会面临诉讼或行政处罚等风险。
问题五
为了使商品的知识产权无法识别,是否可以直接去除商标、外包装、拆解,再“出口转内销”?
律师解答
由于同一商品上可能同时存在多项知识产权,简单的去除行为无法保证完全规避知识产权。如《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五)项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如果商品涉及对中国专利的使用,更需要专业人员将商品与相关专利进行比对分析,才能做出专业建议。所以,如果想自行采取规避相关知识产权的措施后进行内销的,建议务必事先征询专业人员意见、充分了解法律风险后再作决定。
问题六
除了知识产权以外,“出口转内销”还应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律师解答
这个问题比较宽泛,但总体而言,至少可从以下几个角度进行考量和评估。
1.商品标准问题。不同国家和地区有不同的商品标准和认证要求,即便国外标准高于我国国内标准的情形下,有些商品也可能因其境外特殊标准不适合直接在我国销售。因此要充分了解我国对于该商品在国内销售的质量标准和认证要求。比如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部分电器产品必须取得3C认证后方可在中国境内销售,在此类商品“出口转内销”时,一定不要忘记核对有无取得3C认证并在商品上依法加印认证标志,否则有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等不利后果。
2.销售经营资质问题。部分商品如果需在我国国内销售,其经营者有可能需要特定的行政许可或经营资质,建议结合我方企业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事先咨询市场监管等部门意见。
3.退报关和税务问题。如果国外订单被取消时,已向中国海关申报出口相关商品,建议积极与海关、税务等部门沟通,了解当前疫情下最新的退报关政策和流程。比如2020年4月14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对外发布《关于扩大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的公告》,将《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的通知》(财关税〔2016〕40号)规定的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扩大到所有综合保税区。也就是说,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加工并经“二线”内销的货物,可以按进口料件,或者半成品、成品等,择优对出口转内销商品申报关税,这项政策对于在我市综合保税区内的企业“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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