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司法管辖区允许顾客在星期天,而其他人则不然。蓝色法律通常是在宗教仪式的一天,诚实地尝试减少不道德的活动。蓝色法律的发起人可能会觉得这符合城市的最大利益例如,限制赌博活动,因此一项法令将禁止在星期天开放游泳池大厅和赌场。另一项蓝色法律可能会限制商店的营业时间,允许员工参加早晚的教堂礼拜。如今,几乎每一条蓝色法律都可以追溯到宗教原因,无论是对酒类销售的禁酒还是对着装规范的执行。
一些蓝色法律禁止餐馆在周日或其他指定时间供应酒精许多更为严厉的蓝色法律已不再执行,但许多城市尽可能规范酒类销售和零售营业时间。一些当地零售商已习惯于周日关门或将营业时间限制在下午。一些城市可能允许周日销售酒类,但其他城市则不允许这种对蓝色法律的任意执法可能会给酒店业带来不寻常的问题,因为位于干涸城镇的酒店可能会在周日将客人送到邻近的潮湿城市购买任何酒精饮料。餐馆周日可能不允许供应含酒精饮料,但是街对面的一家便利店可能不会面临这样的限制。蓝色法律一词的由来有点模糊。许多消息来源说,美国最初的蓝色法律最初是由康涅狄格州的殖民地州长编纂的伊顿被命名为西奥菲卢斯·伊顿。据说伊顿得到了约翰·科顿牧师的帮助,这一点也不奇怪。1656年,纽黑文殖民地的定居者们获得了一套法律,旨在界定正当和道德的行为。这些法律法律包含了大量极端的清教徒思想,例如拒绝给贵格会教徒、亚达米特教徒和其他异教徒提供食物和住宿。这些法律大部分都强调了保持安息日圣洁的重要性,禁止一些活动,包括亲吻孩子和在花园里散步这些法律并不是殖民者自己所说的蓝色法律"蓝色法律"一词指的是早期的法律法典,直到18世纪才出现,当时一位牧师塞缪尔·彼得斯(Samuel Peters)解释了他所称的康涅狄格州的蓝色法律。没有多少证据表明这些规则实际上得到了实施,但道德立法的原则影响了未来的立法者现代的蓝色法律观念真正起源于19世纪90年代后期的禁酒运动和其他道德原因,甚至连蓝色法律这个名字的由来也存在争议,一些资料来源错误地宣称小册子是用蓝纸印刷的。在17世纪,蓝纸是一种奢侈品。其他人认为,~blue~这个词被用来侮辱极端的道德家和政治家,就像我们现在把势利的人描述为蓝血人一样,蓝色法律这个词也可能是血液法的腐败,考虑到对违反任何蓝色法律的人的严厉惩罚,这似乎是恰当的
蓝色法律阐述了极端清教徒的观点,其设立方式是拒绝向像贵格会教徒一样的异教徒提供食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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