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天录是是2016年10月份入职的,举报人是2017年3月份入职的,入职时间相差的并不多,黄天录是举报人的上级领导,黄天录见到举报人后,就对举报人有了非分之想。
在一次举报人带学生去参加比赛的时候,黄天录在晚上,敲了举报人的门,然后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这是强奸的行为。黄天录逼迫举报人不准举报,因为举报人担心自己丢在工作,所以迟迟未进行举报。举报人与黄天录进行微信沟通,希望对方就此罢手,但对方并未放过她。
之后,黄天录对举报人始终保持着不正当关系,举报人有一次拍摄了两个人的裸照留作证据,后向学校有关部门进行举报,但开始并没有得到重视,也就没有对黄天录进行调查。
后在证据充足的情况下,进行了相关调查,发现黄天录确实有违纪行为,后对其进行了处分,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同时学校保留追究黄天录其他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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