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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企业资格证书认证这一方面,大家耳濡目染的基本有两种,分别是双软认证和高新认证,但是对于这两者,很多朋友可能会存在一个疑惑,那就是双软认证和高新认证的区别具体是什么,同时他们迫切想知道作为企业如何成功拿到双软认证和高新认证。
1、对应内容不同
要想研究透彻双软认证和高新认证的区别有哪些,那么我们首先就需要了解清楚其具体内容指的是什么。
其中,双软认证是指软件产品评估和软件企业评估;企业申请双软认证除了获得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的认证资质,同时也是对企业知识产权的一种保护方式,更可以让企业享受国家提供给软件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而高新认证是指通过科学技术或者科学发明在新领域中的发展,或者在原有领域中革新的企业。主要是规划、引导企业的生产、科研、日常制度等规范化,符合国家相关战略思路。
2、审核部门机构不同
双软认证是由软件企业由软件协会负责评审,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税务部门联合评审。
3、政策优惠力度不同
企业进行双软认证和高新认证之后,所享受的政策优惠力度是不同的,其中双软认证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享受完五年优惠后,不再享受任何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高新企业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按照25%征收。
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在地方税务局备案后,企业所得税由原先的25%减少为15%。企业需要每年在税务局做高新技术企业备案,通过后,才能享受到优惠政策。
以上就是为大家分享的关于双软认证和高新认证的区别的具体内容,另外如果大家想成功拿到双软认证和高新认证,可以咨询万企报国,作为一家深耕企业服务行业多年的企业,万企能够为您提供专业的服务,是帮助企业成功拿到双软认证和高新认证资格的一家专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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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软认证”是指软件企业的认定和软件产品的登记;地方不同办法不同 1. 首先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2. 到软件登记测试机构做软件测试登记; 注: 信息产业部授权的软件测试机构--中国赛宝软件评测中心和中国软件评测中心 3.软件测试登记完成后,去当地软件协会做产品登记; 3.之后再递交材料到当地软件协会做软件企业的认定。 具体流程应以咨询当地的软件协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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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软认证所需的材料: 软件企业认证所需要的材料 (1)软件企业认定申报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 (4)拥有合法知识产权证明的材料(指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专利证书、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软件开发合同等)复印件; (5)发票清单、发票及相关资料复印件; (6)科研开发成本明细帐复印件; (7)大专以上人员名单。 软件产品登记所需材料: 1、软件产品登记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份; 4、软件产品在我国境内开发及申请单位拥有知识产权的有效证明复印件; 5、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其他需要出具的材料复印件。 鉴于双软认证所需的材料种类繁多,规格要求严格,申请人一般都要委托专业的代理机构代为申请。建议您委托专业代理人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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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产品认证和软件企业认定合成双软认定。软件企业认定后,从获利年度起,对企业的所得税按照两免三减半的政策征收,就是前两年免收,后三年减半征收。软件产品认证是是针对一般纳税人来讲的,对该企业的增值税按照17%的额定税率征收后,对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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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企业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19号
根据国务院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改革部署,自2020年11月1日起,贵州省范围内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一)企业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和大额医疗救助)、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二)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统称“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含大额医疗救助)。
二、征收方式及征收期限
缴费人按照现行方式和渠道向社保或医保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按照社保或医保经办机构核定的应缴费额向税务部门缴费。其中,企业应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16:00前向税务部门缴纳当月费款,职工个人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根据社会保险费政策规定代扣代缴;灵活就业人员按月、按季或者按年向税务部门缴费,具体期限按照各险种具体政策执行。
三、缴费渠道
税务部门为缴费人提供“实体、网上、掌上、自助”等多元化缴费渠道,缴费人可以通过办税服务厅、政务服务大厅税务征收窗口、自助办税(费)终端、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电子税务局以及商业银行等渠道进行缴费。具体缴费渠道及办事指南等内容,详见《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渠道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2020年第12号通告)。
四、其他事项
由于相关部门需联合对申报缴费系统进行升级,2020年11月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业务自11月10日起全面恢复办理,请缴费人按本公告明确的征收期限办理缴费。
参保登记、权益记录、待遇发放等业务仍由社保或医保经办机构负责办理,缴费人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如有疑问,可以拨打人社部门12333服务热线或统筹区内医保经办机构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缴费人在办理缴费业务时如有疑问,可以拨打税务部门12366服务热线咨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2020年10月30日
编发:贵州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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