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优先证券是指具有债务和股权属性的投资。债务和优先股的独特组合通常被认为是可行的长期投资,尽管信托优先证券确实允许证券发行人提前赎回,但这类投资的许多例子也可以将利息支付延迟至发行初始日期后的五年。 商...
信托优先证券是指具有债务和股权属性的投资。债务和优先股的独特组合通常被认为是可行的长期投资,尽管信托优先证券确实允许证券发行人提前赎回,但这类投资的许多例子也可以将利息支付延迟至发行初始日期后的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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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为发行信托优先证券而竖起大拇指证券,公司通常会设立一个信托,作为发行证券的实体。资金由公司提供,计入新信托的债务。这个公式创建了一个银行控股公司,银行控股公司将持有与担保安排有关的所有已发行普通股股票。将普通股作为基础资产,控股公司向投资者发行优先股。通过出售优先股实现的任何收益都将转回公司。同时,银行控股公司将是担保证券存续期内发行的利息和付款的实体。这样做的好处之一是发行人认为,信托优先证券安排提供了许多税收和会计利益。由于证券作为商业债务征税,因此可以要求扣除利息。这与支付其他证券的股息不同,它是根据税后收入而不是税前收入来计算的。在会计方面,设立信托优先证券有助于简化文书工作信托优先证券不必作为负债出现在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上。根据管理银行控股公司结构的规定,信托优先证券被视为资本而不是负债。虽然信托优先证券有其优点,有两个缺点需要考虑。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是建立和运营管理优先股发行的信托的成本。由于发行人可能要求提前赎回,证券结构通常也包括高利率。此外,合资公司的承销费可能比其他股票期权的承销费高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