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审查是民主政治理论中关于法院对非司法部门的权力的原则,具体而言,司法审查是一国法院系统对政府行政、立法和行政部门的行为进行的审查,以确定这些行为是否符合在民主的情况下,更高的权力很可能是一部成文的宪法,但在...
司法审查是民主政治理论中关于法院对非司法部门的权力的原则,具体而言,司法审查是一国法院系统对政府行政、立法和行政部门的行为进行的审查,以确定这些行为是否符合在民主的情况下,更高的权力很可能是一部成文的宪法,但在神权政体中,这种权威存在于一种宗教中。如果法律或行为被发现不相容,因此,"
美国最高法院可以通过司法审查程序来审查已颁布法律的合宪性。民法和普通法是两个相互联系但又不同的法律制度,它们提供了18世纪法国大革命影响了民法的演变,并最终将法律编入1804年的拿破仑法典,其重点是人民选出的立法机构的至高无上地位在从民法发展而来的法律体系中,法院系统通常被明确禁止制定法律以及挑战立法部门制定的法律。瑞士和荷兰的法律制度就是这种制度的例子。从普通法演变而来的国家的法律制度有不同的看法。在这些制度中,司法审查被认为是对立法权的一种必要的检查,法院对法律的确定是普遍接受的。以普通法为基础并强调三权分立的国家最有可能允许司法审查。美国的法律制度就是这种制度的一个例子,是一种混合制度司法审查的观点也是存在的,虽然它的法律体系是以普通法为基础的,但在英国,某些类型的法律可以由法院进行审查,但议会通过的主要立法却无法得到审查。有趣的是,这一看似枯燥的议题是欧盟国际紧张局势的一个闪光点联邦法院拥有司法审查权,但许多成员国仍然坚决反对将其作为一种法律原则。

立法部门通过的法案可能会被最高法院审查其合宪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