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除人是一种法院命令,可以有两种效果之一。第一种意义上,该命令用于减少损害赔偿的裁决,因为法官认为裁决过高;第二种意义上,委托人将案件从上诉法院退回初审法院,以便在初审法院重新审理该事项。这两种情况都是如此在案件...
免除人是一种法院命令,可以有两种效果之一。第一种意义上,该命令用于减少损害赔偿的裁决,因为法官认为裁决过高;第二种意义上,委托人将案件从上诉法院退回初审法院,以便在初审法院重新审理该事项。这两种情况都是如此在案件中,这个词指的是发回某物。

当陪审团裁决过多,法官减少损害赔偿时,就会出现免除责任。在民事案件中,陪审团一旦确定了案件中的哪一方对某一事件负有责任,在决定裁决时会有一定的灵活性。提起诉讼的一方通常要求赔偿一定数额的损害赔偿金,陪审团可以选择判给所要求的金额,以获得更多的赔偿金,或者少判。当陪审团裁决过多而法官减少损害赔偿金时,就产生了赦免权。这必须作为一个法律问题来决定,而不仅仅是法官的意见。如果损害赔偿金的裁决有限制,陪审团就必须遵守这些限制,另一方面,如果法官认为有人在法庭上接受更大的诉讼,那么法官也应该接受新的审判更合理的损害赔偿。原告可以接受所提出的赔偿,或者可以要求重审。如果认为委托人不公平,或者案件的情况发生了变化,而更高的裁决实际上可能是适当的,则可以要求再审。允许原告请求再审,以确保未经陪审团同意或当事人当案件到达上诉法院时,可以达成的结果之一是重审命令,但一旦案件达到上诉级别,就不在审判法院的管辖范围之内,因此,法官必须签发一份委托书,以便将案件发回下级法院,并赋予初审法院对案件的管辖权。这是指法官认为案件审理不当,下级法院需要重新审理案件才能得出新结果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