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司法体系中,起诉一个人犯有严重罪行的检察官必须让大陪审团相信他们有足够的理由来进行起诉和刑事审判。这通常是通过出示证据和大陪审团的证词来完成的。大陪审团的证词不是在宣誓下作出的,提供证据的证人不受伪...
在美国司法体系中,起诉一个人犯有严重罪行的检察官必须让大陪审团相信他们有足够的理由来进行起诉和刑事审判。这通常是通过出示证据和大陪审团的证词来完成的。大陪审团的证词不是在宣誓下作出的,提供证据的证人不受伪证罪的约束,除非他们在以后的刑事审判中宣誓作证。

如果一个人不服从大陪审团的传票,藐视法庭的指控可以提起大陪审团听证会旨在成为确保公平对待被告的制衡体系的一部分。陪审团成员来自小陪审团的同一批人,如果刑事审判认为有必要。大陪审团不受陪审团审查程序的约束,也不在法官面前提供证词,尽管通常有人可以确保适当的程序得以维持。大陪审团听证会上的法官不参与是否起诉的决定

在对案件提出指控之前,证人经常被要求在大陪审团面前作证从历史上看,大陪审团是许多国家普通法体系的一个特征,但美国实际上是唯一一个仍在使用大陪审团的国家。澳大利亚和英国等国已经开始采用交付审判程序制度,初审代替大陪审团。初审的不同之处在于,由法官而不是陪审团来决定是否有必要进行刑事审判。在美国,除了联邦罪行外,大约有50个州要求大陪审团为违反州法律的犯罪行为作证

在大陪审团面前作证确保了司法系统的制衡。被告通常不出席大陪审团在庭审中,被告方没有提出反驳意见。大陪审团的证词只是为了进一步推进控方。此外,被告方在庭审前无法向说谎或出示非法证据的控方证人求助。这样一来,大陪审团的程序就成了批评的对象,就像陪审团一样只知道故事的一个方面。被传唤作证的证人可能会被传唤,这意味着如果他们不出庭作证,他们可能会被判藐视法庭罪。通常,有确凿证据的证人可以获得法律豁免权以换取合作豁免权对检察官来说是一个宝贵的工具,因为它使他们能够说服可能也会受到刑事指控的证人出庭作证不利于其他人。

大陪审团的证词不需要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