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在传票中使用杜塞斯·特库姆当有人收到传票时,文件必须明确说明需要提交法庭的材料类型。案件当事人不得使用传唤令特库姆"去钓鱼"取证。文件必须发给有合理理由相信他或她持有文件或其他材料的人在本案中很重要。
可以向据信拥有与案件相关材料的人发出传票特权适用于某些收到传票的人。例如,根据律师-委托人特权,律师可以扣留一些文件,包括用于准备案件的材料同样,医患特权在这种情况下生效,某些其他通信也可能受到保护。如果有人认为移交材料会侵犯特权,传票的目标可以咨询律师寻求建议传票还可以用来从被传唤出庭作证的人那里获得证据材料。目标被要求携带材料到证词中进行检查。并非所有以这种方式收集的证据都将用于法庭,但它有助于建立一个案件,并可能提供与法庭上用于辩护或起诉案件的论点高度相关的信息。应该指出的是,发现规则适用于根据传票取得的材料在一些地区,法院努力将拉丁语从法律术语中删除,使用简单的语言使不熟悉拉丁语的人清楚地了解法律活动的性质。然而,在法律术语中广泛使用的拉丁语不太可能在英语等语言中完全消失,尤其是考虑到英语中已经有这么多的拉丁语单词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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