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光照索赔的第一个基本要求是,错误描述被广泛宣传原告的照片或姓名通常要求原告出示未经授权使用原告的照片或姓名以获取商业利益。通常,原告必须证明其照片或姓名曾被用于广告或产品或服务的促销。仅表明被告收到经济利益不足以证明这一主张。原告通常必须证明存在一种窥探或入侵的行为,而这种行为的方式会令一个理性的人反感,以便要求侵犯原告的事务或隐居。这种侵犯隐私的行为必须发生在私人场所,如家中原告在公共场所的隐居不受侵犯,当被告将原告的不真实的意见或行为归咎于原告时,就会出现虚假光侵犯隐私的情况或者行动必须是对一个理智的人来说是令人反感的。虚假的光也必须以公众可以接触的方式进行,以违反虚假光侵犯隐私法。换句话说,侵权行为的发生必须使其在公众面前引人注目,而不是隐藏在视线之外。侵犯隐私涉及公开披露原告的私人事实,通常要求存在未经授权的公众关于原告的信息的传播,这些信息以前是私人的。公开传播也必须是一个理性的人所反对的。陈述的真实性在分析中也无关紧要-如果这是一个不合理地向公众传播的私人事实,这是违反公开披露侵犯隐私法的行为。
0 篇文章
如果觉得我的文章对您有用,请随意打赏。你的支持将鼓励我继续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