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议会颁布了2000年《信息技术法》,以更新印度对网上交易的处理方式。这项立法使印度同意联合国1997年通过的一项名为《电子商务示范法》的决议大多数商业协议和合同上的数字签名合法化。印度议会还建立了防止数字交...
印度议会颁布了2000年《信息技术法》,以更新印度对网上交易的处理方式。这项立法使印度同意联合国1997年通过的一项名为《电子商务示范法》的决议大多数商业协议和合同上的数字签名合法化。印度议会还建立了防止数字交易中身份盗窃和欺诈的机制。2008年的一项修正案对未能为消费者身份提供充分安全保障的企业增加了更严厉的惩罚。

印度议会颁布了2000年信息技术法案,以更新国家状况;1997年的《电子商务示范法》是印度2000年《信息技术法》的模板。联合国的这项措施指出,阻碍在线商务的因素包括国家法律中缺乏关于数字签名和在线合同的规定大会指示各成员国,通过法律补救这些问题将有助于向电子商务过渡。印度立法者于2000年初就《示范法》展开辩论,并于2000年10月17日最后通过了《信息技术法》。
税务数字签名每一个接受电子密钥的企业,都必须用一个合法的名称或企业的私人密钥签署协议。签署者必须先用一个公开的或公开的密钥签署协议这两个密钥必须由合同接收者匹配,以确保签名者的身份。印度议会禁止在信托和遗嘱上进行数字签名,因为这些文件在归档之前需要证人。
2000年《信息技术法》的另一个要素是创建政府机构法律面临的新挑战。网络法规咨询委员会由公共和私人官员组成,他们与政府就法律对电子商务的影响进行咨询。根据该法案提起的诉讼在向高级法院上诉之前,将在网络上诉法庭前进行听证。该法案还要求数字化公布了这些委员会的所有活动,并对法律进行了修改,以供公众查阅。
印度议会通过2008年《修正法案》解决了人们对在线商务新方法的担忧。这一修订案改变了原法案第43节,以增加企业对确保消费者的责任身份安全。在法案通过后的几年里,出现了在线拍卖网站和用于商业交易的计算机使用量增加等趋势。向印度消费者提供在线交易和数字签名功能的企业,如果不保护消费者,也会因疏忽而被起诉防止身份盗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