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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兴起,越来越多的个人软件开发、软件开发公司出现,但是很多时候并不知道开发出来的软件正在遭受侵权的行为的侵害。这也是由于不清楚哪些行为是属于侵权行为导致的,所以在本文中,广州版权服务中心为大家介绍软件著作权的侵权行为有哪些。
什么是侵权?
侵权是一种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因此侵权也可以称为一种侵害。按照著作权法的规定,凡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又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擅自利用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的行为,即为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软件著作权的侵权行为有哪些?
1.剽窃
剽窃抄袭是指窃取他人的有版权的软件作为自己的软件并发布或注册的行为。抄袭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在别人的软件上署名自己的名字(或姓名),以抄袭或部分抄袭的方式发表或注册。
2:非法复制
非法复制,是指未经著作权人同意或者无法律依据,以印刷、静电复印、录音、拓印、翻拍、复制等方式制作作品或者其部分作品的一份或者多份复制品的行为。对于严重的非法复制,各国普遍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既要承担民事责任,又要承担刑事责任。
3.未经授权的使用
未经授权使用是指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没有法律依据,非法使用、修改、翻译他人软件等行为。比如某企业未经授权在其内部计算机使用系统中安装应用他人软件;再比如擅自修改、翻译、注释他人软件并营销,追求非法利益。
4.未经授权自主许可使用他人
擅自许可他人使用是指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又无法律根据,未经授权许可第三人使用他人软件的行为。一般来说,计算机硬件和系统软件的制造商、分销商或零售商,为了推销自己生产和分销的硬件或软件,在自己的硬件中擅自预装软件,或者在销售系统软件中免费捆绑发送他人的软件。
5.未经授权的转让
未经授权转让是指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无法律依据,将他人软件转让给第三方的行为。特别是具有一定软件开发能力和口碑的厂商,直接以自己的名义发布和销售别人的软件,更加隐蔽和具有侵害性。
软件著作权被侵害就是损害自己的利益,所以,针对软件著作权被侵害行为,要通过版权维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更多软件著作权问题请请咨询广州版权产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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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应当是该软件的著作权人以及通过继承、受让或者承受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软件著作权专有许可合同或者转让合同的当事人。 二、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时,应当提交的主要证明文件为: (一)个人申请登记时,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单位申请登记时,提交 法人单位证明。 (二)《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及第十三条所指的软件,如有著 作权归属的书面协议,申请登记时,提交该书面协议。 (三)利用他人的软件产生的修改本、合成软件,若应当经原软件著 作权人同意或授权的,申请登记时,提交原软件著作权人的同意书或授权 书。 (四)权利继承者、受让者申请登记时,提交权利继承、受让的证明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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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了解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的话,办理起来会比较困难,现在许多人都是通过一些软件著作权代理机构来办理, 由于他们熟识相关法律和工作技巧。与审批的相关部门有良好的人际关系。所以办理效率很高,推荐一家比较有名的:广州卓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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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之一对鉴别材料作例外交存: (一)源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其中的机密部分用黑色宽斜线覆盖,但覆盖部分不得超过交存源程序的50%; (二)源程序连续的前1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50页; (三)目标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20页。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就权利的性质而言,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具备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 著作权是知识产权中的例外,因为著作权的取得无须经过个别确认,这就是人们常说的"自动保护"原则。软件经过登记后,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发表权、开发者身份权、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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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28日上午,由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广州开发区管委会主办,中华版权代理总公司、广州版权产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协办的“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华南版权登记大厅启用暨广州版权产业服务中心揭牌仪式”,在广州开发区保利中科广场举办。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主任段桂鉴、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副主任魏红、中华版权代理总公司总经理何传军、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登记部主任张建东、广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广州市版权局局长江永忠、黄埔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李雪枝、广州黄埔区知识产权局局长刘石等领导以及文化产业相关企业代表出席了本次活动。
揭牌仪式上,黄埔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李雪枝,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副主任魏红及广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广州市版权局局长江永忠先后致辞。
黄埔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李雪枝致辞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副主任魏红致辞
广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广州市版权局局长江永忠致辞
由段桂鉴主任、魏红副主任、江永忠副部长、李雪枝常委、贺传军总经理共同触摸启用球正式启用华南版权登记大厅及广州版权产业服务中心。
(左起)贺传军总经理、江永忠副部长、段桂鉴主任、魏红副主任、李雪枝常委
段桂鉴主任在现场发放了首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及作品著作权登记受理通知书。
段桂鉴主任为首批申请登记企业发放作品著作权登记受理通知书
在段桂鉴主任、魏红副主任、江永忠副部长、李雪枝常委、贺传军总经理的共同见证下,广州版权产业服务中心总经理王格函与广州开发区人才工作集团有限公司、天翼爱音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签订合作意向书。
广州版权产业服务中心总经理王格函与合作企业签约
最后,一行人参观华南版权登记大厅及Creative+版权创意孵化器。
中国版权中心领导参观登记大厅及服务中心外观
广州版权服务中心总经理王格函为中心及市领导介绍版权创意孵化器
广州版权服务中心总经理王格函为中心及市领导介绍版权创意孵化器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及广州市、开发区领导在广州版权服务中心合影
启动仪式及启动仪式上有多家国家级媒体进行同步报道,更多官方报道请点击“阅读原文”。
本次仪式上,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广州市及广州开发区相关领导的见证下,广州版权产业服务中心正式揭牌。自2017年12月1日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与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签署了《共建广州版权产业服务中心合作协议》以来,广州版权产业服务中心作为项目运营实体开始运作,以广州开发区为起点,打造“1个版权登记大厅+1个广州版权产业综合服务平台+1个版权创意孵化器+N方资源”的“1+1+1+N”服务平台体系,共同推动建设“聚焦广州开发区、服务广州市、辐射广东省、面向华南”的开放式、国际化高端版权服务平台。
运作一年多来,广州版权产业服务中心已与广州开发区人才工作集团、天翼爱音乐、启韵文化传媒、和君资本、华谊兄弟文化创意产业、宜搜天下等行业龙头企业签约合作,共同推进广州版权产业综合服务平台的搭建,携手打造国家级知识产权经济规范生态区。服务中心旗下“Creative+版权创意孵化器”也签下多家优秀文创企业及团队,领域涉足音乐、动漫、文化IP、游戏等。其中,云图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作品斩获多项国内奖项,广东龙狮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打造的龙狮传统文化IP正在走向海外,以及广州暿麦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广州诗经文化有限公司、广州如玉璞文化传媒中心、众乐乐剧社等,都为区域文创产业注入了新鲜血液。同时,通过多方合作,中心启动“版权人结算中心”项目,为国内优秀的个人创作者和独立创作团队提供高效、规范的版权交易结算综合服务。
未来,广州版权产业服务中心将依据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与广州开发区“十三五”规划纲要的总体目标和主要内容,与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及政府部门紧密合作,携手国内龙头企业机构,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应用,不断发展完善广州版权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区域知识产权创新生态体系。平台建成后,将带动国内领先的网络文化产业平台入驻广州开发区,形成超1000亿元文化创意产业集群,有效提升区域创意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区域版权产业发展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支撑,为区域数字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推动广州市成为国内领先的文化创意产业之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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