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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小伙伴对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双软认证还搞不清,今天借此机会就来好好地给大家讲讲这两者的区别,中恒企下面给大家介绍这二者有什么区别:
一、国家政策依据不同
1、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是为扶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发展规划、中国加入国际组织(WTO)等一系列政策的指引与配套政策出台下诞生,主要是规划、引导企业的生产、科研、日常制度等规范化,符合国家相关战略思路。
2、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是关于贯彻国务院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实施意见,进一步推动本市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的相关政策。
3、软件产业是知识经济时代的主导产业,对推动经济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意义。运用市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鼓励自主创新,通过在政策、资金上予以特别支持,推动软件产业的跨越式发展,保持软件产业在全国的领先地位,并尽快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二、政府审批部门不同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税务部门联合评审。
2、软件企业由软件协会负责评审。
三、有效期限和年审规定不同
1、高新技术企业有限期为三年,三年复审,第六年重新认定。拟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年按照相关规定报统计和科委备案,同时在地方企业所得税减免所办理减免备案。
2、软件企业实行每年年检,根据软件企业管理办法规定的指标和资料,提供相关资料,每年的六月份之前办理软件企业年检,如果通过了,可以享受上一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减免,如果没有通过,不能最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
四、所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不同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在地方税务局备案后,企业所得税由原先的25%减少为15%。企业需要每年在税务局做高新技术企业备案,通过后,才能享受到优惠政策。
2、软件企业认定,在税务局备案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享受完五年优惠后,不再享受任何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高新企业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按照25%征收。
以上就是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双软认证的区别。有相关问题的欢迎咨询中恒企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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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双软认证可以享受国家税收的优惠政策,以下是有关双软认证的优惠政策,有关双软认证申请方面的资料您可以搜下【汉唐双软】里面都是一些办理的材料。 软件企业认定的优惠政策: 经认定的软件生产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对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软件产品认定的优惠政策: 软件产品经登记生效后,自2000年6月24日起至2010年底以前,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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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双软企业可享受所得税税收优惠2免3减半,双软企业的资质找招投标方面也可以占有很打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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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发挥国际人才在创新驱动中的作用,全面提升西湖区的创新活力和综合竞争力,根据《关于实施“西湖英才”引智工程聚力打造国际人才港的若干意见》精神,杭州市西湖区特向全球征集国际创新创业人才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重点引进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生命健康、高端装备制造、文化创意、金融科技等新兴产业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团队,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1、人才资格评审条件:申报人才应具有较好的学术研究背景和科技成果转化背景,具体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国际创新创业人才(华裔)。主要指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我区创办企业的海内外(华裔)高层次人才。申报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应在海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一般应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从事重大项目、关键技术或新兴学科的研究工作,并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务的高级专家学者;或在世界500强企业、国际知名企业机构担任中高级职务,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一般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且其技术成果在国内领先,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并能实施产业化。
(2)国际创新创业人才(非华裔)。主要指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我区创办企业的外籍(非华裔)高层次人才。申报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一般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且其技术成果在国内领先,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并能实施产业化。
2、人才项目评审条件:申报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人才项目所在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3年,税收级次属于西湖区(或承诺入选后在西湖区注册)。企业注册资本和项目实际投入资金一般不低于政府资助资金。
(2)人才项目所拥有的技术成果、发明专利等知识产权所有权清晰,没有法律纠纷。
(3)申报人须为项目所在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股权一般不低于30%),申报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本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企业现资本公积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学术水平、研究成果、创业成绩、市场前景突出的人才项目,经“西湖英才计划”领导小组审核,在学历、年龄、工作经历等引才条件上可适当放宽。
二、申报程序
1、项目征集:征集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并收集申报材料。
2、资格审查和学术成果验证:对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学术成果验证。
3、项目评审:
(1)专家评审。按照产业门类分别组织专家开展答辩评审。
(2)“直通车”认定。符合引才标准且近两年内获得“创客天下·杭州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的获奖项目,可不经评审直接认定为“西湖英才计划”资助项目。符合引才标准且获得创投机构投资的项目,经第三方审计事务所审计,可不经评审直接根据投资额匹配资助等级。
4、实地核查和背景审查:对候选项目进行实地核查和背景审查。
5、项目审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审定,对拟入选项目通过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以区政府文件形式公布入选结果。
有重大创新突破的入选项目,拥有1次复评机会,可在5年内再次参加评审,按较高等次的评审结果兑现差额部分扶持政策。
三、申报材料
1、《“西湖英才计划”项目申报书》;
2、《“西湖英才计划”申报表》;
3、附件材料:①海外学习证明;②身份证或护照;③在海外任职的证明材料;④主要成果证明材料(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等);⑤创办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目前实际到位资金情况、股权构成材料等);⑥公司章程;⑦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⑧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在海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海外进修的,须提交相关进修证明及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留学证明。已在西湖区落地的企业必须提供⑤⑥⑦附件证明材料,暂未落地的可不提供。
附件材料应编写页码和目录,内容分为目录和正文两部分,按顺序排放,各部分之间应有明确分隔标识。原则上需要提交的材料均不得缺失,如确有特殊情况无法提供,应在对应位置附入说明。
上述申报材料按规定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如确需提供涉密材料,涉密部分须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另行报送书面材料,并附申报人所在单位的密级证明。
四、扶持政策
1、创业扶持政策:拥有自主核心技术的人才项目,经申报评审后,可享受以下创业扶持政策:
(1)创业启动资金。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对业绩特别突出的创业项目,实行“一事一议”的政策。
(2)创业贷款贴息。给予两年内最高500万元银行贷款贴息。
(3)创业房租补贴。给予三年最高30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房租补贴,标准为1.50元/平方米·天。
外籍非华裔人才创业项目入驻杭州国际人才创业创新园西湖园区并入选“西湖英才计划”的,给予三年最高30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房租全额补贴;未入选“西湖英才计划”的,经“西湖英才计划”领导小组审核认定,可享受三年最高10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房租全额补贴。
(4)创业住房补贴。给予三年最高100平方米公寓租金补贴,补贴金额为最高3万元/年·人,两名及以上成员的创业团队给予最高5万元/年·团队。
(5)融资资助。给予最高2000万元西湖区科创直投基金投资。
2、人才保障激励政策:入选人才可享受安家补助、住房保障、子女入学、医疗服务、文体旅游等政策保障。
五、申报受理
本批 “西湖英才计划”项目申报计算年龄、企业成立时间截至2020年6月30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5日,逾期纳入下一批评审。
申报材料请按规定报送至邮箱xhq_rcb@163.com,由西湖区人社局统一受理,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保密。
联系电话:86-571-87935180、87936003
附件:(附件材料请点击“阅读原文”下载)
附件1:“西湖英才计划”申报书
附件2:“西湖英才计划”申报表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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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13606506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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