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企业申请须谨记的6大指标 高新企业申报条件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

高新企业申请须谨记的6大指标

我们精选了一下网友答案:

···································^^····································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申请高新技术企业,以下6个指标需要牢记于心!

指标一: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研发费用归集工资成本中的科技人员数量,需要与申报高企提供的科技人员清单保持可核对性,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注意:

科技人员指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的管理和提供直接技术服务的,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人员,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

指标二:近三个会计年度研发费用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注意: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指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2. 建议企业每个年度都最好都达标。

指标三:境内研发费用占全部研发费用比例不低于60%

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研发费用核算主要内容:

(1)人员人工费用;

(2)直接投入费用;

(3)折旧费用、长期待摊费用;

(4)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5)设计费用;

(6)装备调试费与试验费用;

(7)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8)其他费用。

指标四:其他费用一般不得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10%

其他费用是指上述费用之外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论证、评审、鉴定、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会议费、差旅费、通讯费等。

注意:

此项费用一般不得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10%,另有规定的除外。

指标五: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同期总收入比例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注意:

1. 这里的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财务费用中利息收入+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

2. 针对高新技术产品收入的确认,其一是企业现有的产品(PS)是否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产品(服务);其二是企业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RD) 是否属于转换产品(PS)的核心技术。

指标六: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若是你准备申请高企,必须要充分考虑企业创新能力评价中企业成长性指标,指标达35%可获满分20分。

注意1:企认定采用评分制

满分100分=核心自主知识产权(30)+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20)+企业成长性(20),总得分超过70分(不含70分)即算通过。

注意2:企业成长性指标包括净资产增长率和销售收入增长率等等

用净资产增长率和销售收入增长率分别对照下表指标评价档次(ABCDEF)评出分数比例,用分数比例乘以赋值计算出每项得分,两项得分相加计算出净资产和销售额成长性指标实际得分。

·······································································

高新企业申报条件

我们精选了一下网友答案:

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具体近三年及申请当年须有授权的发明专利1件以上或实用新型授权6件以上或计算机软件登记6件以上,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的前提必须拥有专利,企业可通过申请、转让、许可的方便获得专利权,前期签订服务合同,待获得专利证书申请认定)。
  (二)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四)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六)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另行制定)的要求。
  流程
  第一,企业自我评价及申请。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对照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条件,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可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
  第二,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③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合同)、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④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数的比例说明;
  ⑤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⑥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以及技术性收入的情况表。
  第三,合规性审查。认定机构应建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专家库,依据企业的申请材料,抽取专家库内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查,提出认定意见。
  第四,认定、公示与备案。
  认定机构对企业进行认定。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示15个工作日,没有异议的,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认定结果,并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详细办理可以百度中港星了解

···································^^····································


六大硬性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二)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四)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六)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另行制定)的要求。

       温馨提示:六大硬性条件和四项评分指标在《高新认定管理办法》和工作指引中你都可以找到,这些也都是全国统一的,不过由于各个地方不同,所以提交的材料有些差异!我们天拓力行网站对一些地方政策有个总结对比,你可以进去看看,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


···································^^····································


·······································································

【高新股权】关于转发《关于对太原市商贸流通达限入统企业予以奖励的通知》的通知

我们精选了一下网友答案:

···································^^····································





关于转发《关于对太原市商贸流通达限入统企业予以奖励的通知》的通知


示范区各有关企业:

现将《关于对太原市商贸流通达限入统企业予以奖励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奖励对象和标准为2020年新增纳入统计部门“社零“统计的商贸流通企业,并且社零指标增长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市级财政予以一 次性奖励 5 万元。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并提供相关材料,每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提交至管委会创新发展部320室。截止时间至2021年1月底。

联系人:王珮

电  话:8200890

附件:《关于对太原市商贸流通达限入统企业予以奖励的通知》

2020年10月19日


(来源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官网,仅供参考)

· END ·

 太原高新股权服务中心

长按上方二维码关注我们

微信号:gaoxinguquan





你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相关问题

0 条评论

请先 登录 后评论
admin
admin

0 篇文章

作家榜 »

  1. xiaonan123 189 文章
  2. 汤依妹儿 97 文章
  3. luogf229 46 文章
  4. jy02406749 45 文章
  5. 小凡 34 文章
  6. Daisy萌 32 文章
  7. 我的QQ3117863681 24 文章
  8. 华志健 23 文章

推荐文章

联系我们:uytrv@hotmail.com 问答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