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judsem generis 是一个拉丁语短语,意思是"同类"。作为一个法律术语,它指的是解释法规语言的原则。ejudsem generis规则规定,当泛型描述跟在特定项目之后时,更一般的描述被解读为只适用于与具体条款。例如,将ejudsem gener...
ejudsem generis是一个拉丁语短语,意思是"同类"。作为一个法律术语,它指的是解释法规语言的原则。ejudsem generis规则规定,当泛型描述跟在特定项目之后时,更一般的描述被解读为只适用于与具体条款。例如,将ejudsem generis应用于一项关于"杜松子酒、波旁酒、伏特加酒、朗姆酒和其他饮料"的法律,将"牛奶"排除在"其他饮料"的统称之外。这是事实,即使牛奶是一种饮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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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一本书的妇女ejudsem generis规则是美国和其他国家的工具~普通法法院在确定法律中列出具体条款的语言的含义时使用。这种解释规则有助于确保法院对法规的解释符合颁布该法规的立法机构的意图。因此,通常谨慎使用。这是因为它的使用受一个基本规则的制约,即必须阅读法定语言,以实现立法机关的意图。当法规的语言在其范围内不明确时,一般法实际上是从立法机关使用更具体的词语来推测立法机关对一般词语的意图。在适用该规则之前,必须存在某些条件。法令必须包含一份表明该物品属于某一类型或某类物品的物品清单。该清单不能用尽该类别所有可能的物品或类型。描述该类别或类型的一般术语必须在具体项目清单之后。不应存在明确的立法意图证据,表明该一般术语的含义比适用于特定项目的范围更广。如果法规中列出的词语不构成一个单独的组或一类事物,则应遵循ejusdem规则generis不适用同样地,这条规则也不适用于一个本身不构成一个类的术语,而且,如果所列的具体项目包括一个类别中所有可能的项目,列表后面的任何一般性描述都被视为适用于更大类别的物品。随着技术的进步,应用ejudsem generis的有趣实例可能会出现。历史上的例子包括,为了过失规则的目的,决定一辆汽车是否是"运输工具",或者,如果新发明的自行车是一台"机器",随着现代技术的不断进步,将新技术融入到一个类别中可能会变得更加困难。一件事物可能是如此的新奇和与众不同,以至于成为"独一无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