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不予受理,也称为放弃不予受理理由,是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对被视为非移民或移民在法律上不可入境的个人给予的入境豁免。基于一个或多个理由不符合合法入境资格的个人可以申请豁免入境拒绝入境。如果与不可入...
放弃不予受理,也称为放弃不予受理理由,是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对被视为非移民或移民在法律上不可入境的个人给予的入境豁免。基于一个或多个理由不符合合法入境资格的个人可以申请豁免入境拒绝入境。如果与不可入境理由相关的具体要求得到满足,则可授予拒绝入境豁免,并且此人将获得入境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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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公文包的商人可分为两类:非移民和移民非移民豁免,除非安全问题是不可受理的依据,一般在某种程度上是灵活的。在批准非移民豁免时考虑的一些因素是申请人如果被接纳将承担何种风险,该人违反移民法的严重性以及申请人为什么要入境。更难获得移民签证的不可入境豁免。这种豁免只有在有限的条件下才有效,而且它通常需要证明,如果申请人不被接纳,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将遭受严重的痛苦。只有某些理由才有资格作为申请放弃不被接纳的依据。如果一个人因患有传染病或精神病等健康相关问题而被拒绝入境除此之外,如果一个人因某些犯罪理由被拒绝入境,例如商业化的恶习、道德败坏和受管制物质,则可以申请豁免不可受理一些犯过移民违规行为的人,如以前的驱逐出境、非法入境、文件欺诈或学生签证滥用等,也有资格申请豁免,也有可能以安全为由要求放弃不允许入境,例如以前的间谍活动或恐怖活动,或是某个主张推翻美国政府的政党的成员。经济上的理由也可能是一个人申请豁免的依据。最后,有许多其他理由可以拒绝,例如逃避兵役,这可能是获得弃权。不管申请的是哪种类型的弃权,都不能保证会获得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