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根法案是一项联邦法律,它规定任何美国公民在没有得到美国政府行政部门明确授权的情况下,试图与外国政府谈判或试图影响外交政策都是重罪,由于乔治·洛根干涉了与法国的关系,目前仍在记录中,尽管该法案已被修改。洛根显然...
洛根法案是一项联邦法律,它规定任何美国公民在没有得到美国政府行政部门明确授权的情况下,试图与外国政府谈判或试图影响外交政策都是重罪,由于乔治·洛根干涉了与法国的关系,目前仍在记录中,尽管该法案已被修改。洛根显然是以他的名字命名的,他无权访问法国。国会很快意识到,在美国和其他国家的紧张局势中,这种企图很可能会发出复杂的信号一方面,最高法院在其他案件中承认,只有行政部门,即总统,有权代表美国发言,或者有权任命一名发言人。还应指出的是,《洛根法》的文本明确规定,其目的是防止任何未经适当授权的人干涉美国与外国政府之间的争端。这种篡夺行政权力的行为显然会发出混杂的信息,或危险地破坏外国政府政策。《洛根法案》规定,未经适当授权,任何公民不得直接或间接与外国政府或其官员就与美国的任何争端进行通信,目的是影响行为或颠覆美国制定的措施。已经发生了一些事件似乎是直接违反了洛根法案。但是,还没有人被定罪或根据该法案受到惩罚许多公民都很好奇,为什么其他公民、名人和国会议员被允许从事《洛根法案》所禁止的行为而不被追究责任。例如简·方达在河内臭名昭著的访问和拍照活动,以及约翰·克里和北越领导人在巴黎的会晤,当时仍处于战争状态。在2004年总统选举期间,有人对中东进行了令人怀疑的访问。名单上还有乔治·麦戈文(George McGovern)和杰西·杰克逊(Jesse Jackson),以及与桑地诺家族会面的众议院议长吉姆·赖特(Jim Wright)2007年,众议院议长南希·佩洛西(Nancy Pelosi)违背美国国务院的意愿,决定与叙利亚总统巴希尔·阿萨德会面。批评人士,包括那些不同意南希·佩洛西的左翼人士,谴责这次会面以及她试图在以色列之间争取和平的错误企图在叙利亚似乎支持恐怖主义的情况下,尽管总统决定不采取行动,但还是要让叙利亚参与外交活动。也许应该利用《洛根法案》来挫败未来类似已经执行的任务。除上述事件外,还有其他事件发生,但是很少或根本没有对任何涉案的人采取行动,用洛根法案来举例说明那些越界的人可能有助于在未来严重损害发生之前限制这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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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9-24 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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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类: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