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地役权是一个根植于普通法的概念,它赋予实体使用不属于自己的土地的权利,有许多实体可能需要这种权利,其中包括农民、电力公司,和邻居。 房主可能必须为当地公用事业保留财产地役权。财产地役权有几种类型。例如路权...
财产地役权是一个根植于普通法的概念,它赋予实体使用不属于自己的土地的权利,有许多实体可能需要这种权利,其中包括农民、电力公司,和邻居。

房主可能必须为当地公用事业保留财产地役权。财产地役权有几种类型。例如路权。当一个人拥有通行权时,他被允许穿越另一个人的财产到达目的地。应该清楚地理解,财产地役权并不授予任何占有权。它只涉及一方当事人对某些财产的使用权。这种使用的目的通常也有规定。例如,一个农民可能被允许进入邻近的土地来给他的牛浇水。这是他唯一有权在那片土地上做的事情。他没有权利种植庄稼,甚至没有权利让他的牛四处游荡和吃草。在许多情况下,财产地役权与另一块不动产相连。这意味着权利可能不限于某些个人。例如,如果一处房产的车道部分位于另一处,则拥有该车道的房产所有者不能决定只有居民才能使用该车道。任何人访问该车道通向的房产都有权在该车道上行驶。但是,也有一些例子,当这些权利仅限于某些实体时,上述农民的例子就是一个例子。仅仅因为一个农民被授予了水源的权利,并不能给予该地区所有农民同样的权利。财产地役权有时会因财产的广泛使用而产生。如果一个人一直在使用一块土地,那么财产为某一目的在数年内,他可以获得继续这样做的权利授予这种权利的使用期限因司法管辖区而异。取消财产地役权通常不是一时兴起的,而是可能被完全禁止的。那些打算购买房地产的人应该知道,财产地役权甚至可以包括在契约中。由前一个所有者授予的权利对购买者来说可能是强制性的。例如,如果一家电力公司在一处财产上有一个建筑物,新的所有者就不太可能强迫该公司拆除该建筑物。新业主对该财产做任何妨碍电力公司进入该构筑物的行为也可能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