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间谍法》(EEA)是美国1996年制定的联邦法律,将窃取商业秘密定为刑事犯罪,并因此受到惩罚。在《经济间谍法》制定之前,1970年的《统一商业秘密法》(UTSA)将窃取商业秘密定为民事犯罪,非法窃取商业秘密的人,可以被起诉,要求...
《经济间谍法》(EEA)是美国1996年制定的联邦法律,将窃取商业秘密定为刑事犯罪,并因此受到惩罚。在《经济间谍法》制定之前,1970年的《统一商业秘密法》(UTSA)将窃取商业秘密定为民事犯罪,非法窃取商业秘密的人,可以被起诉,要求赔偿本应属于持有商业秘密的公司的利润。

犯商业秘密盗窃罪的一种可能后果是坐牢,或者偶然发现商业秘密似乎并没有被UTSA成功阻止,因此那些遭受利润损失的人试图将盗窃行为定为刑事犯罪。

经济间谍法试图将胁迫和勒索作为窃取商业秘密的方法来处理,商业秘密是指被合理保护为秘密的事物,并因其秘密性而具有经济独立性。商业秘密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无形的,因此,一个想法可以像一个配方或一个产品一样容易被窃取。经济间谍法不仅允许对窃取商业秘密的人提起刑事诉讼,而且允许对企图窃取秘密的人提起刑事诉讼。惩罚可能相当重要。公司或公司盗窃商业秘密或个人最高可被处以15年监禁,最高50万美元(USD)的罚款。最高罚款和处罚可根据《经济间谍法》规定的盗窃严重程度进行评估此外,该法规定,由于盗窃而获得的财产,无论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都可能被没收给有权获得商业秘密的公司,因此,窃取商业秘密、使用商业秘密并利用利润购买房屋的人,可能不得不没收这所房子。《经济间谍法》也适用于窃取美国商业秘密,然后试图在美国出售这些秘密的结果的外国公司。在涉及到被窃取的商业秘密(用于在美国境外销售产品)的情况下,执行该法更为困难,除非一个外国政府同样愿意执法,否则一些公司对根据《经济间谍法》进行起诉感到不安。在像审判这样的公开诉讼中,为了证明商业秘密是秘密的,可能无法保护被窃取的商业秘密。其他公司认为欧洲经济区已经确立了商业秘密作为一种秘密,因此如果秘密所有者以外的人试图使用它,那么就可以更容易地起诉和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