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重联邦制是一种政治理论,认为两个不同的政府对某一地区或某一人民拥有主权。一般来说,这是在一个庞大的、全面的政府和一个更地方化的、集权的政府之间平衡权力的概念。通常,这涉及到某种联邦当局和州政权,这一理论是一...
双重联邦制是一种政治理论,认为两个不同的政府对某一地区或某一人民拥有主权。一般来说,这是在一个庞大的、全面的政府和一个更地方化的、集权的政府之间平衡权力的概念。通常,这涉及到某种联邦当局和州政权,这一理论是一种检查手段,以确保腐败不会影响任何一个政府。

在美国,state&039;第十修正案是《人权法案》的一部分,它保障的不是合作形式,双重联邦制旨在制造两种力量之间的紧张关系。虽然联邦政府规定某些规则涵盖许多较小的政府,但州或地方当局几乎对其他一切负责。在大多数制度中,国家可以通过在中央政府中的代表权来检查国家权力,有些国家甚至有一个司法监督制度,国家或地方权力可以诉诸法律一般来说,双重联邦制维持了维持权力平衡的特定参数。国家政府只能通过法律体系建立权力。联邦权力的总体目标受到宪法授权的限制。在每个政府的势力范围内,每一个当局都维护主权,一般不应相互影响此外,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必须通力合作,但也要保持一定程度的不信任,以便有效运作并为其公民提供最好的服务,双重联邦制的典型例子是美国。美国宪法授权联邦政府维持一系列由权利法案、宪法修正案和美国法典定义的法律。为了维持控制权,各州的代表被选入制定这些法律的立法机构。各州本身也有一个政府,负责所有其他规则。这些州可以通过司法行动来检查联邦政府欧洲也有一个双重联邦制体系,尽管它是按照国家传统建立起来的。欧盟(EU)是一个联邦制政府,权力有限。每个成员国都有自己的政府体系,一些国家采用联邦制,而另一些国家则采用君主立宪制或法国总统共和制等方式。然而,欧盟本身执行一系列法律,但可能被成员国推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