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审能力是一个标准,如果有人要受审,就必须达到这个标准。如果有人有能力接受审判,这意味着他或她理解诉讼的目的和性质,并能协助辩护。如果有人不符合这个标准,诉讼程序就会终止。在美国,是指出庭能力审判被裁定为正当法律...
受审能力是一个标准,如果有人要受审,就必须达到这个标准。如果有人有能力接受审判,这意味着他或她理解诉讼的目的和性质,并能协助辩护。如果有人不符合这个标准,诉讼程序就会终止。在美国,是指出庭能力审判被裁定为正当法律程序的一个方面,许多其他国家也有类似的保护措施。

法官可能需要在审判前确定被告的能力如果在刑事诉讼中的任何时候对被告人的受审能力有疑问,就必须对其进行能力评估。对某人的能力提出质疑的一个常见原因是可能导致对某人来说,很难理解诉讼程序或妨碍辩护准备。智障人士也可能被视为无能力接受审判。

接受审判的能力与精神错乱的辩护不同。在能力评估期间,心理健康专业人员与被告会面评估的目的是测试被告是否符合合理性标准,能够理解诉讼为何发生,如何进行,以及诉讼可能产生的潜在后果。在某人放弃法定权利之前,也可以要求资格听证会,确认个人理解这些权利以及放弃这些权利后会发生什么,当有人想认罪时,智力残疾或精神疾病并不一定意味着某人的受审能力会受到质疑,也不意味着某人不能受审。只有评估才能确定这一点。然而,一些法院因审判那些似乎对诉讼程序缺乏了解的人而受到批评,这些人说,能力听证会不够广泛或进行得不恰当。担心能力听证会的人也从另一个角度提出了担忧可能被辩方用作拖延或拖延战术。接受审判的能力有时被比作精神错乱的辩护,但两者是不同的概念。精神错乱辩护是指在审判中被认为有罪的人使用的有资格接受审判。在这一辩护中,辩方辩称,在犯罪发生时,被告精神不健全,不得因精神错乱而无罪,因为被告没有意识到其行为的影响。在这些案件中,被告在庭审时的精神状态允许他或她咨询律师,了解指控和诉讼程序,并参与审判

为了使个人能够接受审判,他或她必须了解诉讼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