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2年,为了应对大萧条对房屋所有权的影响,美国国会创建了联邦住房贷款银行系统,该系统的目的是减缓止赎的数量,刺激建筑业,增加住房拥有量。成立了一个由五名成员组成的联邦住房贷款委员会,负责特许经营以及监管储蓄和贷款...
1932年,为了应对大萧条对房屋所有权的影响,美国国会创建了联邦住房贷款银行系统,该系统的目的是减缓止赎的数量,刺激建筑业,增加住房拥有量。成立了一个由五名成员组成的联邦住房贷款委员会,负责特许经营以及监管储蓄和贷款(S&L),成立了一家银行,向成员机构提供低息资金用于抵押贷款融资。目前,联邦住房贷款银行系统是由12家合作拥有的联邦住房贷款银行(FHLB)组成的政府资助企业,为8000多家成员金融机构提供流动资金来源

联邦住房贷款银行系统的一个目标是刺激建筑业,由于抵押贷款不良,S&L行业爆发了一场危机。作为回应,国会于1989年废除了联邦住房贷款委员会,取而代之的是负责监督联邦住房贷款银行系统的联邦住房金融委员会。当时,成员扩大到商业银行,除了传统的储蓄机构外,信用社和保险公司。1999年,《格拉姆-里奇-布莱利法案》扩大了农业银行进入联邦住房贷款银行系统的渠道,努力为农村发展提供资金。2008年,监管责任再次转移,成为联邦住房的责任同时监管房地美和房利美的金融机构

联邦住房贷款银行系统旨在使更多的家庭能够拥有住房。联邦住房贷款银行系统被认为是政府资助的实体,因为它是由国会法案,该法案提供了一些有助于降低管理费用的好处,其中包括免除公司所得税,免除债务工具的证券交易登记要求。这12家银行通过在金融市场上出售票据和债券筹集资金,它们又以低息贷款给会员机构,为抵押贷款提供资金。组成联邦住房贷款银行系统的12家银行分布在美国各大城市,银行、储蓄机构,欢迎信用合作社和保险公司加入所在地区的银行,前提是它们符合一定的标准。例如,会员必须将其资产组合的10%用于抵押贷款,或被指定为社区金融机构。FHLB都是独立的法人实体,每一个都由自己的14名成员组成的董事会管理,联邦住房贷款银行系统也参与了1989年国会制定的经济适用住房计划(AHP)AHP为购买、建造或修复自有住房和租赁住房提供补贴,对于低收入和中等收入的个人。12个FHLB中的每一个都必须以补助金的形式将其净收入的10%贡献给AHP。这些资金在竞争的基础上分配给与当地非盈利组织合作的成员金融机构赞助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