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常见的纠纷解决方式之一是仲裁,通过仲裁过程,仲裁员听取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根据具体的仲裁类型,在许多仲裁纠纷中,可能有律师参与,也可能没有律师参与,许多仲裁纠纷中可能有专家证人,甚至有物证的出示,在听取各方...
最常见的纠纷解决方式之一是仲裁,通过仲裁过程,仲裁员听取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根据具体的仲裁类型,在许多仲裁纠纷中,可能有律师参与,也可能没有律师参与,许多仲裁纠纷中可能有专家证人,甚至有物证的出示,在听取各方当事人陈述自己的意见后,仲裁员作出裁决,称之为仲裁裁决

仲裁裁决缺乏法庭法官所作的一些深入解释。在争议发生之前很久就已书面签署的合同,通常会规定仲裁程序的细节。例如,它将说明律师是否可以出席,最重要的是,仲裁员的最终决定是否具有约束力。在大多数情况下,裁决将保持不变,就像法庭法官的决定一样。或者,如果合同规定如果裁决不具约束力,则双方当事人不必遵守仲裁员的决定。在大多数情况下,仲裁员有大约30天的时间就争议问题作出裁决。如前所述,该裁决称为仲裁裁决。该裁决可以是财政性的,也可以是停止某种形式的劳动实践、增加某种形式的就业激励或其他形式的非经济性裁决在法庭上,法官必须向当事人说明其裁决的理由。在仲裁程序中,仲裁员不必列出裁决背后的理由。如果仲裁员确实给出裁决背后的理由,则称之为合理裁决。相反,如果没有理由支持她的决定,这被称为简化裁决。一旦仲裁裁决作出,它就被视为最终裁决,通常不能上诉。这条规则也有一些例外。例如,如果一方胜诉利用腐败或欺诈作出裁决,如果仲裁员存在某种形式的损害性不当行为,或者如果仲裁员超越了合同仲裁条款规定的权力,则裁决可以撤销。这意味着仲裁裁决没有效力,就像从未发生过一样。此外,如果一方当事人发现仲裁员在计算经济裁决时犯了错误,可以修改裁决以补偿该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