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国古代思惟影响最大的两派,儒家和法家在良多方面可谓各不相谋,泾渭分明,二者似乎搭不上边。好比,儒家说“性善”,法家说“性恶”;儒家倡导“以德治国”,法家倡导“以法治国”。二者的不雅点老是针锋相对。
可是,它们似乎又有点“渊源”:法家思惟的代表人物韩非、李斯都是儒家代表人物荀子的学生,尤其韩非更是法家思惟的集大当作者。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跟从荀子(儒家)进修的韩非最后却当作了法家?
图1 韩非(约公元前280年—公元前233年),战国期间韩都城城新郑人
“性恶”论:法家思惟的逻辑起点
做为先秦期间儒家的最后一位代表人物,儒家的一些不雅点已经在荀子这里发生了“变异”,此中最大的一点就是“性恶”论的提出。
与孟子只是在与他人的辩说中提到“性善”分歧,荀子专门写了一篇文章,名字就叫“性恶“。他在里面直接提出了“人道之恶,其善者伪也”(《性恶》)的不雅点。并且他认为,宿世界所有的丑恶和乱象都是由“性恶”导致的:“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顺是,故争夺生而辞让亡焉;生而有疾恶之欲,顺是,故残贼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顺是,故***生而礼义文理亡焉”。
图2 荀子(约公元前313年-公元前238年),名况,字卿
“性恶”论可谓是法家思惟的逻辑起点——韩非所说的“法、术、势”的根基假设都是“人道本恶”。基于这个不雅点,法家认为,人是“需要管的”;并且因为“人道本恶”,所以用道德教化去使人标的目的善也是徒劳的。再退一步讲,就算人变得善良了,也不是道德晋升的成果,而是报酬的(即本家儿不雅上尽力的成果,“伪也”)。
同样的,对于“性恶”之人,不克不及利用“好言相劝”的方式,因为他的赋性是恶的,道德传染感动起不了感化,所以必需用“刑名神通”。这就为法家的治国理论供给了思惟根本。《韩非子·心度》篇中说到,“圣人之治平易近,度于本,不从其欲,期于利平易近罢了。故其与之刑,非所以恶平易近,爱之本也”、“故明本家儿之治国也,明赏则平易近劝功,酷刑则平易近亲法”;而这么做的原因在于“夫平易近之性,恶劳而乐佚,佚则荒,荒则不治,不治则乱”。就是说,“吊儿郎当”是人的赋性,要想降服这个问题,必需依靠酷刑峻法。
图3 《韩非子》是战国期间闻名思惟家、法家韩非的著作总集
“隆礼重法”:由“儒”标的目的“法”的改变
春秋战国时,儒家思惟有一条较着的“演变线”,就是越来越正视实际的功用:从孔子的“仁”到孟子的“义”,再到荀子的“礼”,儒家倡导的工具越来越具体、“可操作”,而且由此可窥见其与法家的思绪越来越接近。此中,荀子对于“由礼标的目的法”的改变起到了主要的感化。
对于“礼”的发源,《荀子·礼论》中认为,“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克不及无求。求而无怀抱分界,则不克不及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以求”。即“礼”的呈现是为了调节人的赋性中对利欲的追求。
而到后来,荀子发现,“礼”往往与人道发生冲突,或者说,因为人“性恶”,“礼”的运转并非浑然一体。这时辰,他又提出了“法”,即此时他意识到需要一种强制性来包管“礼”的实施。所以,荀子有“礼制之枢要”、“礼制之大分”的说法,并将二者并称。
图4 《荀子》是战国后期儒家学派最主要的著作
与学生韩非只强调“法、术、势”分歧,荀子虽以礼制并称,但仍认为“礼”高于“法”。《荀子·强国》篇中有云:“隆礼尊贤而王,重法爱平易近而霸”——“礼”可以当作就王业,而“法”只能当作就霸业。而且,若是“礼”能获得执行,“法”天然会被遵守:“礼及身而行修,义及国而政明,能以礼挟而贵名白,全国愿,令行禁止,王者之事毕矣”。
与前代的儒者分歧,荀子除了正视“礼”,也意识到了“法”的感化。至此,可以说,荀子已经将一只脚迈进了法家的“门槛”,而他的学生韩非则在此根本上更进一步,当作为了法家的集大当作者。
图5 商鞅(约公元前395年-公元前338年),战国期间政治家
题外话:为什么说“三晋”是法家思惟的发源地?
说到法家,有一个有意思的现象,就是其代表人物大都出自“三晋”地域或本家儿要在这一带勾当。如韩非、申不害是韩国人,慎到是赵国人,李悝是魏人,而更为人熟知的商鞅在去秦国之前也本家儿要在魏国勾当。
那么这里面只是巧合仍是还有原因?
三晋,战国期间韩、赵、魏三国的合当作。因其国君原为晋国六卿,且于公元前453年联手打败原晋国在朝智氏,并在日后瓜分了晋国,故合当作为“三晋”。
从地舆上看,“三晋”位于战国七雄中的中心位置:西面是秦国,东面有燕、齐,南边则是楚国——可谓是在“夹缝中保存”。尤其是赵国,西边要应对秦国不竭东扩的野心,海说神聊方又要抵御少数平易近族的侵扰,所以这一地域的人可谓“生于忧患”。这种保存情况往往会使人出格正视实际的短长,即“活下去并活得比如什么都主要”、“经宿世致用”比“高谈阔论”更有市场。这就为法家思惟的降生和实施供给了很好的实际泥土。
图6 战国七雄
《战国策·齐策》中记录的一个故事就很好地申明了“三晋”地域法家思惟的深切人心。
齐国派人出使赵国,面见赵威后(赵惠文王之妻)。赵威后扣问使者有关齐国的三个“处士”的工作,他们别离是钟离子(好施舍布施)、叶阳子(经常帮忙“鳏寡孤傲”者)和婴儿子(贡献怙恃)。可以说,他们都是道德高贵的人,但赵威后并不是要赞赏他们,而是质问使者为什么齐王没有让他们出来仕进、辅助齐王。因为在她的眼中,一小我的价值就在于“助王”——只要你的行为有利于国君的统治,你就应该阐扬更大的感化,而不是表扬你的道德多高贵。
紧接着,赵威后又问起了另一小我的环境:“於陵子仲尚存乎?是其为人也,上不臣于王,下不治其家,中不索交诸侯”。说一个叫“於陵子仲”的人,既不臣服于齐王,也不治理本身的家业,更不与其他国度交往(尺度的蓬菖人作风)。
说到这里,赵威后俄然话锋一转:“此率平易近而出于无用者,何为至今不杀乎?”——这是率领人平易近去做对国君无用的人,为什么到此刻还不杀失落他呢?
图7 赵威后是赵惠文王的王后,赵孝当作王的母后
在赵威后眼中,只如果对国君无用的人,都应该杀失落,哪怕你只是个“蓬菖人”。这与法家的思惟千篇一律:在法家的理论中,个别没有自力于国度而存在的价值。若是你的行为威胁到了君王的统治,天然是要被杀失落的(如韩非所说的“五蠹”、“八奸”);而若是你想做一个与宿世隔断的人却也是不得的(如赵威后的谈吐)。即一小我的存在价值完全取决于可否“助王”这一点。
自秦以降,历朝历代都采用“外儒内法”、“儒法并用”的思惟治理国度。固然两者在很多不雅点上都截然相反,但也并非毫无联系。这一点在荀子和韩非身上可以找到一些渊源,而这也是我们进修古代先贤思惟的一个很好的开导。
文:爱影
参考文献:《士人与战国款式》,《荀子》,《韩非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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