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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是企业保护自身知识产权合法性的一种有效的途径。通过专利申请,有利于企业做好知识产权保护以及相关的维权工作,同时可以促进企业内部的自我研发行为的积极开展。那么专利申请流程详细步骤你是否了解呢?这里,就这一问题进行具体的分析,一起来看看吧。
在专利申请过程中,主要的流程详细步骤分为申请、受理、缴费、审批、授权这5个流程。
1、申请
在专利申请过程中,我们首先需要填写好相关的专利申请文件,在这一过程中,可以申请人自行填写,也可以委托万企报国这类专利代理机构代为处理。虽然说委托专利代理并不是强制性的,但是考虑到专利申请文件的重要性以及审批程序的严谨性,对于申请经验不足的人来说,通过委托的方式是非常值得一试的,也是比较提倡的一种方式。
2、受理
受理可以说是专利申请流程现象步骤中非常关键的一个步骤,在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后,会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进行答复,并且给予申请号,同时发出受理通知书。如果受理流程过不去,那么我们就需要重新填写申请书或者是更换专利申请形式了,特别是更换专利申请形式,无疑是非常不利于我们的。
3、缴费
专利申请是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的,我们需要在取得受理通知书及缴纳申请费通知书后进行申请费用的缴纳工作。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缴纳申请费的日期最迟不得超过所提示的日期,一般为自申请日起两个月。
4、审批
根据专利申请流程详细步骤,依据专利法的规定,在专利申请的审批环节主要包括受理、初审、公布、实审、授权五个阶段,一般来说我们可以把初审到实审划分为重点审批环节。
5、授权
在审查结束之后,专利局将会发出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而申请人在接到这些通知书后,只需按照要求在期限内办理登记手续并按照规定缴纳规定费用后,专利局将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并且公告。
可以说,这五点就是我们在专利申请流程详细步骤,通过这五大步骤,可以让我们更好的了解专利申请的具体程序。当然了,如果大家有需要申请专利的,欢迎随时咨询万企报国,我们会第一时间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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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要看你是什么专利啦,貌似分三种专利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而每种专利又分个人申请和非个人申请,个人的外观专利大概1300元实用新型2200发明专利5000非个人的话贵300-500不等,其实申请这个无非就是看服务怎么样,长沙天择专利事务所我听朋友说不错,你可以去了解一下他们是怎么收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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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了解专利申请相关知识或者自写专利, 欢迎你加入qq群, 非职务发明之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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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地区的费用不一样,找不同的代理所,价格也不一样。如果完全让别人代写,那就看你们谈的怎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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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指南: 1.专利申请的类型 专利申请分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针对产品、方法或者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可以申请发明专利;针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针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2.办理专利申请应当提交哪些申请文件 申请发明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必要时应当有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附图,各一式两份。 涉及氨基酸或者核苷酸序列的发明专利申请,说明书中应包括该序列表,并把该序列表作为说明书的一个单独部分提交,同时还应提交符合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的记载有该序列表的光盘或软盘。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附图,各一式两份。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各一式两份。要求保护色彩的,还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一式两份。提交图片的,两份均应为图片,提交照片的,两份均应为照片,不得将图片或照片混用。如对图片或照片需要说明的,应当提交外观设计简要说明,一式两份。 3.受理专利申请的部门 申请人申请专利时,应当将申请文件直接提交或寄交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以下简称专利局受理处),也可以提交或寄交到国家知识产权局设立的专利代办处,目前在北京、沈阳、济南、长沙、成都、南京、上海、广州、西安、武汉以及郑州、天津、石家庄、哈尔滨、长春设立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办处;国防专利分局专门受理国防专利申请。 4.如何办理专利申请 办理专利申请应当提交必要的申请文件,并按规定缴纳费用。专利申请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或者电子申请的形式办理。不能用口头说明或者提供样品或模型的方法,来代替或省略书面申请文件。在专利审批程序中只有书面文件才具有法律效力。各种手续文件都应当按规定签章,签章应当与请求书中填写的姓名或者名称完全一致。签章不得复印。涉及权利转移的手续,应当有全体申请人签章,其他手续可以由申请人的代表人签章办理,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签章办理。办理的手续要附具证明文件或者附件的,证明文件与附件应当使用原件或者副本,不得使用复印件。如原件只有一份的,可以使用复印件,但同时需要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证明。 5.提交申请时如何排列申请文件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应按下列顺序排列:请求书、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和其他文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应按照请求书、图片或照片、简要说明顺序排列。申请文件各部分都应当用阿拉伯数字分别顺序编号。 6.申请文件的纸张要求 申请文件的纸张质量应相当于复印机用纸的质量。纸面不得有无用的文字、记号、框、线等。各种文件一律采用A4尺寸(210毫米×297毫米)的纸张。 申请文件的纸张应当纵向使用,只使用一面。文字应当自左向右排列,纸张左边和上边应各留25毫米空白,右边和下边应当各留15毫米空白,以便于出版和审查时使用。申请文件各部分的第一页必须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定的表格。这些表格可以向专利局受理处、各地的专利代办处索取或直接从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 7.申请文件的文字和书写要求 申请文件各部分一律使用汉字。外国人名、地名和科技术语如没有统一中文译名,应当注明英文或原文。申请人提供的附件或证明是外文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文,申请文件包括请求书在内,都应当用宋体、仿宋体或楷体打字或印刷,字迹呈黑色,字高应当在3.5~4.5毫米之间,行距应当在2.5~3.5毫米之间。要求提交一式两份文件的,其中一份为原件,另一份应采用复印件。申请文件中有图的,应当用墨水和绘图工具绘制,或者绘图软件绘制,线条应当均匀清晰,不得涂改。 8.专利申请内容的单一性要求 一件发明或者实用型新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种产品所使用的一项外观设计。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的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9.申请文件的填写和撰写 申请文件的填写和撰写有特定的要求,申请人可以自行填写或撰写,也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代为办理。尽管委托专利代理是非强制性的,但是考虑到精心撰写申请文件的重要性,以及审批程序的法律严谨性,对经验不多的申请人来说,委托专利代理是值得提倡的。 10.专利申请的受理 专利局受理处或各专利代办处收到专利申请后,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将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发出受理通知书。对申请人面交专利局受理处或各专利代办处的申请文件,当时进行申请是否符合受理条件的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办理受理手续。 11.受理通知书 向专利局受理处寄交申请文件的,大约在1个月内可以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以下简称专利局)的受理通知书或者不受理通知书以及退还的申请文件。超过1个月尚未收到专利局的通知的,申请人应当及时向专利局受理处查询,以免申请文件或通知书在邮寄中丢失。 12.申请费的缴纳方式 申请费以及其他费用都可以直接向专利局收费处或专利代办处面交,或通过银行或邮局汇付。目前,银行采用电子划拨,邮局采用电子汇兑方式,缴费人通过邮局或银行付专利费用时,应当在汇单上写明正确的申请号或者专利号,缴纳的费用的名称使用简称。汇款人应当要求银行或邮局工作人员在汇款附言栏中录入上述缴费信息,通过邮局汇款的,还应当要求邮局工作人员录入完整通讯地址,包括邮政编码。 13.申请费缴纳的时间 向专利局受理处或者专利代办处面交申请文件的,可以在取得受理通知书以后,当时缴纳申请费。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申请的,应当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以后再缴纳申请费,但是缴纳申请费的日期最迟不得超过自申请日起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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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定受理
受理范围:省内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在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中做出贡献的科研人员(不含党政机关公务员、离退休人员和参公事业单位人员)。
受理时间:2020年11月16日至11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地点:省科技厅4楼422室(长春市民康路522号)。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填写《吉林省2019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并按要求在单位内部公示;
2.申报单位推荐函1份,主要内容包括:推荐公示程序和人选业绩成果等情况);
3.申报单位填报《认定系列汇总表》1份及电子版;
4.申报人员填写《2019年度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表》2份(须正反面彩色打印在一张A4纸);
5.申报人员填报《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一览表(2019年度)》2份及电子版。
(二)相关证明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证明申报人身份的单位编制本或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申报人取得最高级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三年申报人员相关科研及成果转化情况工作总结;
5.申报人员科技成果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成果类奖项证明材料及个人排位名次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申报人员技术转让、出售、合作、引进、中介合同文书等成果转化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近三年申报人员转化收益或第三方转化收益专项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8.近三年能证明申报人员成果转化收益的单位财务报表、产品收入明细、单位年度审计报告及纳税金额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须编排目录,统一装订成《申报材料册》一式2份,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认定申报材料复印件不退还,原件现场审核后当即退还,请单位和个人妥善保留相关原始资料。
三、申报程序
申报人单位按照《关于科研人员科技成果省内转化的认定及职称评聘工作实施细则》规定,对申报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申报人员近三年的职务科研业绩和成果转化情况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盖章,报属地人社部门审核。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盖章,推荐报送省科技厅认定。中省直企事业单位(部门)直接推荐报送省科技厅认定。
四、评审认定
评审认定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联合组织。
(一)组织认定
组建科技成果转化认定委员会,组织行业及财务专家对申报人员的业绩材料进行认定。
(二)认定原则
1.科技成果尚未转化的不予认定。
2.非成果转化或转化活动不清晰的收益不予认定。
3.科技成果转化符合认定要求,但效益不明确或无法计算的,按最低类认定。
4.产品包含多项科技成果的,由专家确定是否为核心技术,核心技术可直接计算,非核心技术由专家酌情计算,折算比例不超过30%。
5.成果跨单位转让后取得的利税,可按不高于30%比例计算到原成果归属人,但最高不超过转让费的50%。
6.事业单位人员经单位同意与企业合作完成的科研成果并由企业转化或转让,应由所在单位与企业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并经所在单位公示无异议后,可直接按取得利税计算成果转化效益。而对于事业单位人员私自在企业兼职的,成果转化效益按最低类别认定。
7.对申报人员成果转化效益计算,为成果转化取得的利税,不用扣除研发投入,按参加该项目的全体人员计算平均数,分别乘以当量系数作为个人取得效益数额。项目主持人、第2名完成人和其余参与人认定当量系数分别按照3:2:1比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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