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家可归的人可以被称为流浪者。法律对流浪者的定义因历史和地理位置的不同而有很大的不同。现代的定义通常将流浪者定义为没有固定的家或生活方式的个人不管他是否从事其他在刑事或道德上有问题的行为。然而,传统上,在一些现代法律制度中,流浪是指通过赌博或卖淫等可疑手段自食其力的状态,不管一个人是否有固定的住所。模糊的法律定义意味着从事各种社会不良行为的人可以被作为"流浪者"起诉,被用来惩罚流浪者的各种形式。这种惩罚的目的一般是通过痛苦的体罚或监禁来阻止或阻止这些人留在公众视野中大多数现代法律制度并不把流浪本身作为一种犯罪来惩罚,而是把重点放在许多流浪者共同的犯罪行为上,例如乞讨和游荡。然而,许多执法人员并没有逮捕这些人,让他们在法律体系中消费政府的钱,而是只是鼓励他们许多关于流浪者的模糊法律由于不公平和主观性而被修改或取消。那些发现自己处于一种违背他们意愿的流浪状态的人通常有几种可能的求助渠道来帮助他们摆脱不利的环境。许多地方例如,政府为无家可归者开办的庇护所。有些甚至提供就业援助。私营机构,特别是教堂,也可能提供类似的援助来源。然而,只有真正想改变生活状态的人才能真正受益于这种服务,而那些选择流浪的人很少寻求帮助来改变他们的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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