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5年通过的联邦证据规则立法在医疗事故案件中发挥了作用法官麦克奈尔在书面意见中提出了后来被称为波兰姆检验法的标准,这一标准通常被用作将行为定义为过失的一部分,如果一个医疗专业人员不按照"负责任的医务人员团体"认为合法的做法行事,那么他或她就是疏忽大意"虽然起源于英国,在美国,Bolam检验也用于医疗事故案例。
外科医生未经患者的特别同意而对其进行了不必要的手术,可被指控为医疗事故。该责任机构不必占多数。少数人是可以接受的,前提是这一少数是由在其领域内被视为合法的专业人士组成的。例如,一名外科医生用不同于他或她的同事的不同程序治疗某一类型的损伤,如果有少数合法外科医生同意他或她对最好的治疗方法。另一方面,外科医生在戴脏手套的情况下进行手术是疏忽大意的,因为没有一个受人尊敬的外科医生会认为这是可以接受的或负责任的。
在手术过程中戴脏手套将被视为疏忽。医疗事故案例通常涉及在一般外行人不知道的专业问题上的纠纷。因此,他们通常会有一位专家证人向陪审团提供医学科学和实践方面的信息。在美国,关于专家证言最有影响的先例是1923年Frye诉美国和1993年Daubert诉Merrell-Dow制药公司。Frye的案件本身并不涉及医疗事故,但它所开创的先例对未来70年的医疗事故案件至关重要。詹姆斯弗莱在向警方供认后,因谋杀罪而受审。弗莱随后撤回了他的供词,但无法证实他的不在场证明弗莱的律师试图提交一份测谎仪测试结果作为证据,该测试表面上证明了弗莱的真实性。法官否认了这一点,弗莱被判二级谋杀罪。弗莱的律师提出上诉,声称合法证据被错误地排除在外,但是在上诉中,判决得到了支持。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的Van Orsdel法官写了一份意见书,列出了后来被称为Frye标准的内容。排除测谎仪测试是正确的,Orsdel写道,因为测谎仪所声称的能力并没有被相关科学领域的专家广泛接受为有效或可靠的,这使得它不适合在法庭上用作证据。在联邦法院和大多数州法院,Frye标准已被道伯特标准取代,以医疗事故案命名,原告是一群有先天缺陷的人,还有他们的父母,世卫组织起诉梅雷尔·陶氏制药公司,理由是出生缺陷是由梅雷尔·陶氏产品造成的。原告提交的科学证据支持他们的说法。梅雷尔·陶氏反驳说,原告提交的科学研究报告是一些方法的产物,而这些方法并没有被广泛接受科学家们做出了有利于被告的即决判决。该案被上诉并最终提交美国最高法院。原告辩称,联邦证据规则和1975年通过的立法,取代了Frye中规定的标准,联邦证据规则规定,被传唤作专家证词的证人必须具备其教育、经验或知识的资格,但这些规则并不要求这种证词符合公认的科学意见最高法院同意了,推翻了下级法院的判决,确立了科学证据可采性的道伯特标准。
医疗事故案件通常涉及专家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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