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商家为客户提供方便的购物功能上世纪90年代初,互联网开始普及,网络、电子邮件、聊天室和其他在线工具席卷全球。在这场新的技术狂潮中,企业看到了互联网的巨大潜力在市场营销和销售方面,小企业开始在网络上出现,从而催生了网络公司。
一位艺术家在销售他们的作品时充当了网上商人在短短的几年内,成千上万的公司建立了一个完全在线的公司,许多人将网站作为他们唯一的营销渠道。互联网商家业务的大规模扩张被称为"网络泡沫"。2000年左右,当竞争变得如此激烈,投资者不再相信一个单独的互联网企业能够产生效益,从而拉低了投资资金,这个泡沫将在2000年左右破灭今天,网上商人与它的早期祖先大不相同。
任何接受网上付款以换取商品或服务的人都是网上商人今天的商家必须使用各种各样的营销工具来推广在线业务。这些卖家现在明白了,有了数百万的在线商家账户,单是一个网站是卖不出去商品的。一些互联网公司还整合了传统的营销手段,例如直接邮寄或报纸广告。其他创造性的在线营销形式可以包括互联网广告、博客和社交网络。
在线营销使比较购物变得更容易接受互联网支付的能力对任何在线商家的成功都至关重要。事实上,一个企业通常只有在有能力处理信用卡或借记卡的情况下才被归类为商户账户。一些商户与信用卡处理公司签订协议,将商户销售额的一部分作为这项服务的付款。其他企业可能会选择使用服务,如Paypal™与传统的独立在线商店一样,有许多网站在一个更大的网站上提供店面这些通常是基于早期的网络购物中心的互联网概念,商家可以每月在网站上购买一家商店,然后通过更大的实体销售商品。这可以节省单个营销成本,但通常不会完全消除这些成本
一些在线商家设计的网站旨在复制真实世界的购物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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