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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州:提交高企申请并获得受理的企业,每家补贴20万元,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一定比例给予每家总额100万元的奖励
2、深圳:南山区10万、福田区首次认定20万、龙华区认定20万、龙岗区首次认定20万、重新认定10万、宝安区10万、罗湖区30万、坪山区首次认定30万,重新认定20万、大鹏新区20万或者10万、光明新区最高30万、盐田首次认定30万,重新认定5万
3、珠海:对通过认定的高企市级财政给予10万元补助;企业每认定1件省高新技术产品给予1000元补助;获得市级创新基金立项扶持的高企,在原有资助额度上增加5万元
4、东莞:对首次通过认定的高企予以30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的高企予以10万元奖励,对进入省高企培育库企业予以5万元奖励
5、佛山:对当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补助10万元,企业每认定1件高新技术产品给予补助1000元
6、中山:新认定高企每家补助10万元,重新认定的高企每家补助5万元;通过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的,每个产品资助1000元
7、惠州: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资金补贴,对重新认定的高企每家企业资助5万元
8、江门:对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助。补助资金由市本级财政与企业所在市(区)财政按1:1比例各分担5万元
9、茂名:首次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8万元,首次认定10万元,首次被认定的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企20万元,区内企业申报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5万元
10、清远:企业通过受理3万元,通过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7万
11、阳江:对新认定的高企给予5万元
12、潮州:对首次申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过去三年没有高企资格),给予补助20万元;已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通过复审或认定的,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
13、云浮: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资金奖励。 对孵化器内获得高企培育库入库企业资格的奖励10万元。对高新区内企业获得高企资格的奖励10万元,获得高企培育库入库企业资格的奖励3万元
14、河源:对新认定的高企给予10万元
15、梅州: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
16、汕头:对通过认定的企业给予10万元
17、顺德:对当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补助10万元,当年通过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补助5万元,企业每认定1件高新技术产品给予补助1000元,新入库培育而未享受广东省科技厅入库补助的企业给予补助5万
18、湛江:对获得认定的高企、省级创新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高企培育库的企业,一次性给予补助5万元,符合申报条件,但评审未通过的企业给予补助3万元。对新引进的国家高企,给予补助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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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你要申报的是地区高新企业还是国家高新企业,根据以往经验、预计2018年会在5月份左右开始申报第一批(有没有其它批次需要根据科委通知为准、2017年有3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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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省份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时间都不一样的,而且是分为复审跟新认定。建议你定期关注下当省科技厅的官网,或者市科技局的官网,看下往年发布高新认定的时间大概是多少,需要什么材料,交到哪个部门,通知文件上面都有详细的要求,怎么申报,流程怎样都有的。而且有咨询电话可以咨询。你如果初次接触这个,可能会觉得材料很多,很繁琐,慢慢上手就简单了,建议多了解下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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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个地区不一样 不知道你是哪个地区的?(高企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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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得确认企业在哪个省,哪个市,哪个区,比较各区的申报时间都不一样,就拿深圳市来说吧,2018年共分三批申报! 2018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时间: (一)第一批受理新申报时间 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18年04月25日—2018年05月31日 (按申报顺序,分批处理)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18年05月21日—2018年06月08日 (按申报顺序,分批处理) (二)第二批受理新申报时间 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18年06月15日—2018年07月14日 (按申报顺序,分批处理)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18年06月19日—2018年07月17日 (按申报顺序,分批处理) (三)第三批受理新申报的时间 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18年08月25日—2018年09月25日 (按申报顺序,分批处理)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18年09月17日—2018年09月28日 (按申报顺序,分批处理) 不过高企在线提醒大家,2018年第一批申报现在才开始准备,是来不及申报了,所以要申报高新认定的企业,可准备第二批申报了,关注以上申报时间以避免错过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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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市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20〕181号),结合我市高企工作实际,现将2020年高企认定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文件依据
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工作主要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等文件。
二、申报时间安排
2020年高企认定申报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
pro.gdstc.gd.gov.cn/egrantweb/,以下简称“省阳光政务平台”)开展,全年分3批次受理,每家企业只能申报1次。
我市今年高企申报各批次有关工作的时间安排如下表:
三、申报企业范围
(一)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1年以上,且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的企业。
(二)2017年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今年高企资格期满终止,须提出重新认定(按照《工作指引》要求,自2016年起,高企3年有效期满不再复审,均须重新认定)。2017年认定高企的企业,名称或注册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企名称变更,再进行高企申报。
(三)2018年、2019年认定的高企有效期未满,不得提前重新认定。
四、申报流程
(一)网上注册登记
1.首次申报的企业须按顺序先后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以下简称“国家高企工作网”)、省阳光政务平台完成注册,并激活账号。
2.已注册的企业,不得重复注册,须用已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及时更新国家高企工作网、省阳光政务平台上的企业信息。
3.国家高企工作网注册。首次申报的企业须先在“国家高企工作网”上注册账号,企业管理人员凭本人手机号码在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注册个人账号;登录个人账号后,通过“注册企业账号”功能,绑定企业账号,上传工商营业执照,核对并完善企业信息,系统审核通过后激活企业账号。
4.省阳光政务平台注册。首次申报的企业在国家高企工作网完成注册后,在省阳光政务平台上进行注册。注册的单位名称和注册号必须与国家高企网一致。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注册时需填写单位名称、社会信用代码、单位管理员信息、主管部门、单位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企业注册时选择的主管部门应为所属区科技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选择错误将影响申报。新注册单位默认以社会信用代码为登录账号,企业注册时需准确填写社会信用代码。每家企业只能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注册一个账号。
5.企业以前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注册过但现在发生工商更名,需在该平台更名模块提出申请,由企业所属区科技部门审核后完成更名。
6.在国家高企工作网存在多个注册账号的,需及时告知市科技部门,由市科技部门报省科技厅注销多余账号。
(二)填写、提交高企申报材料
1.企业只需在省阳光政务平台登录填报高企认定资料。
2.企业须填写完善单位基本信息。使用单位管理员账号登录省阳光政务平台,在“系统管理—单位信息管理”功能菜单下,填写完善单位的基本信息、单位融资信息等,注意主管部门应为所属区科技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选择错误的请及时进行更改。
3.在“申报管理—项目申请—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模块,按要求填写认定申报信息、逐一上传附件材料,完成网上填报。
(三)现场核查
申报企业对提交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区科技主管部门收到企业网上申报材料后,会同本辖区财政、税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按相关工作指引,现场核实企业申报信息。重点对企业实际经营情况、科技活动人员、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情况、研发组织、申报数据与汇算清缴数据一致性以及企业申报名称是否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工作网注册名称完全一致等开展核查,客观记录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对通过现场核查的申报企业,各区科技主管部门要上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初步核实意见表”,并推荐到上一级主管部门。对未能通过现场核查的申报企业,各区科技主管部门要及时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批复并退回企业申报材料。
(四)审核推荐
各区科技部门在完成网上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后,填写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初步核实意见表”,盖章签名后分别于6月10日(第一批)、7月25日(第二批)、9月5日(第三批)前报送到市科技局。
(五)纸质材料报送
1.企业申报材料装订要求。
(1)省阳光政务平台填报后生成的带水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与相关附件材料按顺序合订成册。
(2)企业纸质申报材料需逐页编制总页码,并在每份申报材料内提供材料总目录和相应的页码范围。
(3)纸质申报材料需胶装,书脊印上企业名称,报送数量以所属区科技部门通知为准。
(4)纸质申报材料内容须与系统填报内容一致,否则无法进入评审程序。
2.在市局完成各批次申报推荐工作后,各区科技部门需做好企业纸质申报材料收集核对工作,汇总申报材料后统一送到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
五、注意事项
(一)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条件的企业,填写高企申报材料前应先在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网(www.innofund.gov.cn)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材料,并将申报成功的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上传到高企申报资料的附件中。
(二)为帮助企业完善高企认定申报材料,提高企业申报质量,我局委托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以下简称“市高企协会”)为企业提供免费的专家预评审服务。今年专家预评审分为线上预评审和现场预评审两种方式,企业可通过市高企协会微信公众号预约办理。
1.线上预评审服务流程。
(1)填报申报材料。企业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要求,在省阳光政务平台上填写好完整的高企申报资料。
(2)预约登记。填写好高企申报资料后,企业通过佛山市高企协会微信公众号活动入口填写好相关信息,预约预评审服务。
(3)专家评审。工作人员收到企业预约信息并核实企业资料填写情况后,将为企业安排一名相应技术领域的技术专家及一名财务专家对企业的申请资料进行线上预审。
(4)专家意见反馈。工作人员将会在企业预约登记后的4个工作日内将专家的评审意见以邮件形式反馈到企业联系人邮箱。
(5)修改完善申报材料。企业收到反馈意见后,可根据专家意见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完善。
2.现场预评审服务流程。
(1)填写申报材料。企业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要求,在省阳光政务平台上填写好完整的高企申报资料。
(2)预约登记。填好高企申报资料后,企业可留意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的通知,按要求进行预约。市高企协会收到企业预约登记后,将会与企业确认预审时间安排并反馈给企业。
(3)打印申报材料。企业收到确认信息后从系统导出高企申报材料,打印纸质材料一式两份。
(4)专家评审。企业代表在规定时间,带齐申报材料按要求参加现场专家预评审。
(5)评审安排。现场预评审时间及地点等安排由市高企协会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企业在工作中遇到问题请与所在区科技部门咨询。
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 廖家荣 82229485
谭少如 83281686
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何伟东 82340448
南海区科学技术局 蒋阳梅 86331271
顺德区科学技术局 黄志斌 22830363
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罗敏婷 88669696
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关伟秋 87700138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陈 荣 83355498
陈叶燕 83036675
材料报送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西路1号(外贸大厦)B座3楼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
七、投诉与监督
佛山市纪委监委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综合派驻),投诉电话:83994765,邮箱:jjjcz@fsiit.fosh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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