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听证部门是一个国家机构,负责管理行政法律诉讼,解决个人和州政府机构之间的问题。政府机构或监管机构几乎总是诉讼的一方。行政法听证的方式类似于法院审判程序 行政听证庭的案件由行政法官主持行政听证分庭的案件...
行政听证部门是一个国家机构,负责管理行政法律诉讼,解决个人和州政府机构之间的问题。政府机构或监管机构几乎总是诉讼的一方。行政法听证的方式类似于法院审判程序

行政听证庭的案件由行政法官主持行政听证分庭的案件由行政法法官主持。涉及的州政府机构通常由该机构的律师代表。在某些司法管辖区,该机构由一名助理司法部长代表。在这些州,司法部长在法律上被授权代表所有州政府官员和机构。在其他司法管辖区,行政机关可以由其指定的官员代表。管理行政听证的规则通常与州法院的规则相同。但是,听证可能有一些特定的行政规则。当私人当事人在没有律师的帮助下进行诉讼时,行政法法官有权放宽证据规则。听证本身比庭审更为非正式。尽管如此,当事人仍然可以作开场白和结案陈述,提供文件作为证据,传唤证人,提出异议在某些法域,法规可能要求当事人在行政听证庭审理案件之前尝试调解。有时这一要求仅限于某些类型的案件,如工人赔偿或就业歧视,行政机关的听证规则的有效性通常不需要一套具体的行政听证来解决,听证会涉及的是影响私人利益的机构决定。行政机关的决定可能涉及许多不同的政府监管领域,其中包括税收、商业监管和环境监管。拒绝、中止、中止,或者吊销各类国家许可证也经常在行政听证中提起诉讼,听证结束后,行政法官将作出终审裁定,在一些司法管辖区,她起草一份拟议的最终命令,供相关机构的主管审查。机构主管可以修改或拒绝最终命令。在某些司法管辖区,最终命令可以向州初审法院提出上诉。在其他司法管辖区,最终命令由上诉法院审查,就像最终审判法院命令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