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欺诈和滥用法案》是美国联邦法律,禁止未经授权访问或使用受保护的计算机。该法案由国会于1986年制定,针对计算机日益普及的情况,该法自颁布以来已进行了多次修改。违反该法的处罚相当严格,一些违法行为可能会被判...
《计算机欺诈和滥用法案》是美国联邦法律,禁止未经授权访问或使用受保护的计算机。该法案由国会于1986年制定,针对计算机日益普及的情况,该法自颁布以来已进行了多次修改。违反该法的处罚相当严格,一些违法行为可能会被判入狱20年。通过计算机窃取信息是一种犯罪行为,可判处监禁。《计算机欺诈和滥用法案》的范围仅限于政府认为值得保护的某些类型的计算机。在最初的法案中,保护主要限于供政府使用的计算机。后来的条款扩大了这一定义,包括美国国内外用于州际贸易和通信的金融机构和计算机系统使用的计算机。《计算机欺诈和滥用法案》禁止未经授权访问受保护的计算机。法院法律对“未经授权”或“授权”使用计算机的定义模糊不清,争论已久。这场争论提出了几个重要的法律问题,包括前雇员使用计算机系统的授权何时到期。尽管判例法有所不同,一般认为,当雇员开始为竞争对手公司工作时,授权即告终止,因此可以利用前雇主的计算机系统收集到的信息来帮助其竞争对手之一。在一个重大案件中,LVRC Holdings LLC诉Brekka案,第九巡回上诉法院驳回了早先的一些裁决,坚持在雇员仍在为公司工作时,即使他或她使用获得的数据来帮助竞争性企业,也不能撤销授权除了保护国家安全数据或商业机密等信息外,《计算机欺诈和滥用法案》还保护受保护的计算机不被用于欺诈或非法获取有价值的物品。这可能包括更改或删除记录或使用获得的信息进行欺诈。对这类违法行为的惩罚可能包括最高五年监禁、罚款和没收任何货物或物品通过欺诈活动获得的。《计算机欺诈和滥用法案》的规定一直在不断变化,这要归功于计算机世界不断变化的氛围。当政府在20世纪80年代构思时,政府才刚刚开始在日常活动中使用计算机,而且,私营部门几乎还没有开始注意到计算机创新的能力,随着有关隐私和受保护信息的规则和界限不断改变,未来法律很可能会继续定期增加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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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8-06 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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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类:电脑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