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资产是一种由公用事业公司所有,但由政府监管机构控制或监管的资产。在大多数情况下,监管机构授予公用事业公司将与资产相关的成本或收入递延至公司资产负债表的特权。这就造成了资产不必公布在损益表上,并从损益表所...
监管资产是一种由公用事业公司所有,但由政府监管机构控制或监管的资产。在大多数情况下,监管机构授予公用事业公司将与资产相关的成本或收入递延至公司资产负债表的特权。这就造成了资产不必公布在损益表上,并从损益表所涵盖期间的收入或费用中扣除。

通过在公司资产负债表上记录监管资产,没有机会在整个会计过程中被忽略或忽略的资产。监管资产的概念得到了世界各地许多国家税务局的认可。这类资产的好处之一报告是指企业能够在资产负债表上维持资产的最长时间。只有当与资产相关的成本发生时,或者,当与资产相关的客户回收实现时,资产的价值被视为可确认并记录在损益表上。这就造成了这样一种情况,即资产的价值不必被视为税收目的的收入或费用,直到该资产实际有了一些活动通过在公司资产负债表上记录监管资产,就不可能在整个会计过程中忽略或遗漏该资产资产仍然以某种方式进行会计核算,这使得该做法符合英国、美国等国普遍接受的会计原则,与在资产负债表上报告监管资产相关的实际好处之一是,准确报告从客户处收回的款项或与资产相关的成本的必要分录被保持在最低限度在监管资产可能由公用事业公司(通常是电力公司或电力公司)持有的国家,该国的监管机构确定资产必须满足的标准,才能有资格在损益表中纳入此类豁免。由于各国的标准可能略有不同,重要的是与业务所在地的监管机构合作,以确保以这种方式列出的任何资产都符合所有相关规定。这样做将有助于确保会计账簿被认为是准确的,并且为税务目的报告的收入与现行的一致指导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