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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无锡,高企认定有一套完备的评分标准,一共四项,四项指标采取加权记分方式,高企入库须达到60分(≥60分),高企认定须达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
1、自主知识产权≤ 30
2、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 20
3、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30
4、企业成长性≤ 20
1、核心自主知识产权(30分)
2、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20分)
由技术专家根据企业研究开发与技术创新组织管理的总体情况,结合以下几项评价,进行综合打分。
1、制定了企业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制度,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编制了研发费用辅助账;(≤6分)
2、设立了内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科研条件,与国内外研究开发机构开展多种形式产学研合作;(≤6分)
3、建立了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建立开放式的创新创业平台;(≤4分)
4、建立了科技人员的培养进修、职工技能培训、优秀人才引进,以及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4分)
3、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分)
科技成果:是指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专利、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
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科技成果转化形式包括:
(1)自行投资实施转化;
(2)向他人转让该技术成果;
(3)许可他人使用该科技成果;
(4)以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
(5)以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
由技术专家根据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和近3年内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进行综合评价。同一科技成果分别在国内外转化的,或转化为多个产品、服务、工艺、样品、样机等的,只计为一项。
A. 转化能力强,≥5项 (25-30分)
B. 转化能力较强,≥4项 (19-24分)
C. 转化能力一般,≥3项 (13-18分)
D. 转化能力较弱,≥2项 (7-12分)
E. 转化能力弱,≥1项 (1-6分)
F. 转化能力无, 0项 (0分)
4、企业成长性指标(20分)
由财务专家选取企业净资产增长率、销售收入增长率等指标对企业成长性进行评价。企业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
以上两个指标分别对照下表评价档次(ABCDEF)得出分值,两项得分相加计算出企业成长性指标综合得分。
以上就是无锡高企认定的一套完备的评分系统,企业必须满足以上这些条件或评分标准才可以申请高新企业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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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著作权登记所需要材料:1.著作权登记申请表,2、软件源码开始及结束各1600行合计3200行,3,软件操作使用说明书
中政人合知识产权一致专注专业专心于著作权邻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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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信息化的快速发展,各类计算机软件的数量也呈现出急速上升的趋势。特别是各类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专业软件等计算机软件已经成为企业经营活动中必不可少的工具,但是企业对于软件著作权的关注度并不是很高,大多数企业出于节约企业办公成本的角度往往会使用盗版软件,随之而来的就是各类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的增加,一旦软件遭到随意使用,不仅会给企业带来侵权赔偿的风险,还会造成企业信息安全的隐患。
因此,对于软件著作权的合规是企业发展的重要基础,特别是在软件产业作为我国家优先发展的战略性先导产业和信息产业、信息服务业的核心这样的信息化大背景下。但是对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事实的认定标准,至今未有明确规定,许多问题需要结合个案加以解决。所以如何在企业运营过程中对软件著作权进行合规管理,降低企业的风险也是企业的关注所在。
鉴于上述背景,本期LCOUNCIL在线直播聚焦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认定的要点解析,特别邀请到达晓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卓锐律师,结合自身实践经验,为企业法务同行提供实操经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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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线上live
主题: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认定的要点解析
时间:2020年11月23日 15:00—16:30
活动流程:
15:00 会议开始
1、权利客体的认定
2、举证责任的分配及转移
3、软件最终用户的责任
16:00 Q&A环节
16:30 会议结束
卓锐
达晓律师事务所 高级顾问
卓锐先生在加入达晓律师事务所之前,曾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从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十余年,其间审理了涉专利、商标、著作权、不正当竞争等各类知识产权案件一千余件,具有丰富的知识产权审判经验。
作为具有理工科教育背景的复合型审判人才,卓锐先生侧重于专利案件的审理,对涉通信领域、生物医药领域专利案件进行了长期深入的研究,审理了多起具有影响力的专利案件,撰写的多份专利案件裁判文书在北京市法院优秀裁判文书评比中获奖,审理的多起案件入选各级法院评选的典型案例。如鹿特丹医学中心专利驳回复审案、中国农业科学院专利驳回复审案入选最高法院知产法庭2019年典型案例;百度诉搜狗专利无效案同时入选最高法院知产法庭2019年典型案例及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9年典型案例。
卓锐先生审理的上海丰科公司诉天津绿圣蓬源公司专利侵权案为国内首例微生物专利侵权案件,审理的鹿特丹医学中心诉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驳回案为首例生物基因技术药物专利授权行政案件。此外,卓锐先生还审理了多起涉标准必要专利、医药生物专利、通信专利、驰名商标保护及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的重大疑难案件。如西门子诉OPPO标准必要专利侵权案、三星华为专利无效案、细胞基因公司专利驳回复审案、百度奇虎系列不正当竞争案以及多起涉“耐克”、“施华洛世奇”等驰名商标的授权确权案等。
卓锐先生在法院工作期间,多次在国内外会议、论坛上发表专业演讲。多次受国家知识产权局、重庆市知识产权局、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北京专利代理人协会等多家机构邀请进行培训授课。曾参与老字号知识产权保护、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等多项调研课题。在《电子知识产权》、《中国知识产权杂志》等杂志报刊上发表多篇专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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